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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录音是否属实 再益:应关注隐私受侵犯

(八打灵再也13日讯)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认为,疑似拿督斯里安华和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的通话录音外泄事件,不在于人物是否属实,更重要的是,到底是谁指示录音以及是否合法。

他说,大家应该关注的是个人隐私受到侵犯的课题,若每个人通话都会被录音,那么我国就不再是一个民主国家了。

再益说,目前针对此事的辩论,必须超越巫统和公正党之间可能合作的话题。

再益昨晚接受网络媒体NRChannelTV的访谈时表示,无论有否接获投报,警方都有充足的权力开档调查。

“除非有人投报,否则就不能展开调查的想法,是荒谬的。

“太多数人,包括我们的部长,也大事评论相关的录音,到底有什么作用?他们都花太多时间在玩弄无关痛痒的政治。”

涉恐怖犯罪方可截取通讯

另一方面,专门办理隐私事务的律师冯振良(译音)向“自由今日大马”表示,通常只有在涉及恐怖主义或有组织犯罪等严重罪行的情况下,才可行使截取通讯的权力。

他指出,电话窃听只有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例如根据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进行的截取,必须获得检察司授权。

针对一些人指控政府是所谓录音外泄的幕后黑手的说法,他说,没有人能确实知道是否如此。

“也有可能是手机被安装了某些应用程式而泄露(手机骇客),如果情况属实,可能会触犯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

反应

 

言论

名不副实的“正义”/章龙炎

前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的回忆录《我的故事:旷野中的正义》出版,在敦阿都拉当首相的时候曾任司法部部长的再益依不拉欣发推文“虽然我当部长的任期不长,我也可讲一些劲爆故事。但我想,因为任职时宣誓我不能将之公诸于世。早知道我征询汤米的意见,顺便赚钱。”这有幸灾乐祸的弦外之音。

汤米托马斯在辞职不到一年,就可以出版回忆录,我是感到好奇。后来,看到他透露包括刘镇东与莎里扎佐汉(林吉祥的政治秘书)几个政治人物,净选盟前主席安比嘉还有商人卡立慕拉哈山(ECM Libra Group)等的协助,大概就明白这有钱财、声誉还有政治的考量。

重建信誉事与愿违

有的人甚至认为,汤米托马斯要在辞职后不到一年说自己的故事,是试图要讨回清白,重建本身的信誉。因为在其在任不到两年的时间,作出了数个让人咋舌的决定,例如撤销林冠英的豪宅案等。

从各方对此书的反应来看,是事与愿违。

首先,即使没有律师界的提醒,稍微有普通常识的都会知道《联邦宪法》有规定曾任政府高官需要保密,违法者可受到法律制裁。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日前报警,指其继任者在回忆录公开任期内的内幕,违反官方机密法令等法律。就这点来看,汤米托马斯应该先去征询再益的意见。

其次,就是做出一些不实甚至含有诽谤的因素。

前第三任律政司莫哈末哈纳菲,就汤米托马斯指控莫哈末哈纳菲,无能力审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而报案。前首相纳吉也就汤米有关蒙古女郎阿尔丹杜雅命案作出的指控(指被判处死刑的前特警宣誓书可信),要求汤米汤姆斯道歉,和赔偿1000万令吉的损失。

在去年12月,联邦法院驳回前特警阿兹拉要求撤销谋杀阿尔丹杜雅罪名成立裁决和死刑而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意味着有关纳吉以300令吉买凶杀蒙古女郎的指控不实。

浓厚政治味道

其三,回忆录还有浓厚的政治味道,其中较明显的就是含有为民主行动党辩护的意图。最明显的是要表达行动党并不是其某些政敌所说的被敦马哈迪医生摆布;行动党还是可以左右马哈迪的决定。

汤米托马斯能够当上总检察长,是行动党的“功劳”、林冠英与敦马“平起平坐”,在是否要逮捕刘特佐都起了作用以及把希盟垮台归咎于敦马的一意孤行,不愿让当时的副首相旺阿兹莎医生当过渡首相等等。

像汤米托马斯在法律界曾是个受到尊重的宪法专家,其回忆录照理是以突出其在任期内在“司法正义”所作的努力。

如果在这方面乏善可陈,书名应该更谦虚平实一些,如《我的故事:我当总检察长的日子》,才不会让许多读者感觉到是挂羊头卖狗肉,最后还偷鸡不着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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