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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国文者 将罚5万以下或监禁

(吉隆坡21日讯)我国将修正1959年国家语文出版局法令,一旦通过,当局将对不尊重国文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

国家语文出版局董事局主席拿督斯里阿旺沙里央说,这法案目前处于讨论的最后阶段,预计下个月将提呈给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

他今日出席该局66周年庆典后对记者说,这不涉及语法或拼写问题,而是针对不尊重国语,而罚款的目的是要提醒人民需抱有爱国精神。

他说,国语法令也有必要修改,若相关法令扩大范畴,政府可要求国家语文出版局更明确地实施语言政策。

“这修正案不仅应在管辖范围内全面实施,还应注重于文学语言的国际化、认证等方面。

较早前,首相指为了在国内提高马来文的地位,因此必须修改1959年国家语文出版局法令,以赋权予该局对在使用马来文出现失误方面展开执法工作。

他说,国家语文出版局作为国家语文、文学和出版规划机构的角色及责任必须更明确,以便更有效执行联邦宪法第152条文、国语法令以及与国语有关的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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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学习语言强迫不来/蔡晓薇

在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立场,掌握英文是大马保持竞争力的最佳途径,特别是在一直迅速发展的科学和数学领域。

他曾提醒,全面发展马来文是国家的愿望,但也不能因此牺牲可获取知识的重要语文。

风水轮流转,到了现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他则指对语文的掌握不是零和游戏,注重掌握英文或其他语文,并不意味着就此边缘化或减少对国文的注重。他批评一些精英分子过度痴迷于英文,甚至不惜轻视作为国家官方语文的马来文。

政府维护马来文作为国语的立场毫无问题,包括早前坚持致函政府单位的信件必须以马来文书写,否则会被无视及退件之举,也凸显了政府捍卫马来文的努力方向。

而身为大马公民,掌握国语自然是责无旁贷,轻视作为国家官方语文的马来文,绝对不可取。

每一种语言都有其迷人及独特之处,不容他人轻视。然而说到底,要学习什么语言最终都是个人选择,能精通某种语言更是胥视个人努力及天份,逼不到,也强求不来。

大马人一般上能掌握多种语言,但可能并非样样都精通,若能对某种语言痴迷,才有把它掌握到极致的决心,这当中没有对错之分。

英文成职场必备技能

英文作为国际通用语言,也是最重要的信息载体之一,它在职场上已成为一种必备技能。除了其国际实用性以外,英语之所以在世界广为普及,也归功于流行文化与软实力的广为流传。

把视线拉回学习国文这回事,这对国人来说除了是责任感使然,是否还能增加其他诱因?语言是文化与历史的载体,三者也是共存的关系,若能从发扬马来文化与我国历史中着手,发掘出吸引更多人去学习并掌握马来文的动力,肯定会比单纯的责任感驱使来的更自在和有趣。

语言掌握确实不应该成为“零和游戏”,身在多元语言、文化及宗教的大马,人民能否均匀掌握所需语言,也与大马教育体系息息相关,若基本教育不到位,一切只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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