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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居民可兴讼 公寓管理层无执法权

【居民没检测禁入公寓风波】

报道:黎添华

(吉隆坡29日讯)尽管政府允许公寓管理层强制规定租户出示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报告,才能进入单位范围,但是法律界、产业界,以及共管单位均认为有关做法并没有强而有力的法律依据,而业主或租户甚至能提出法律诉讼,在法庭里头提出挑战。

马来西亚产业及设施管理机构(MIPFM)、马来西亚皇家测量师学会(RISM)、马来西亚私人领域估价、产业管理、房产经纪及顾问协会(PEPS)三机构发出联合声明指出,管理层没有法律基础来执行这项条例。

声明指出,除非是来自国家安全理事会当局,或地方政府及房屋部发出的SOP,否则管理层应先征询法律咨询后才能执行有关条例。

不能凌驾宪法

房地产中介协会(MIEA)主席林文彬

即使管理层拥能拟定管理条例,但不能凌驾宪法与法律,要求出示检测报告否则禁止入门的做法无疑就已经抵触了宪法。

我国的租赁市场很大,因此有关做法一旦统一执行将会影响许多人。

妨碍基本自由

入住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由,当局的做法俨然已经妨碍了人的最基本自由。

不过,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多管理层会落实有关条例,尤其该条例随时会被拿来挑战,因此落实的可能性不大,会这么做的管理层也不会很多。

管理层无权干涉

许文思律师

分层地契建筑物管理层向来只负责管理管理单位环境事务,无权干涉业主或租户。

这样的做法与限制特定宗教或种族人士入住无异,都是歧视,更侵犯业主权益。

双方均可付诸法律

尤为一提的是,业主或租户其实可挑战有关条例的合法性,甚至在管理层通过有关条例后,要求法庭颁布禁令。

雪州就曾出现某公寓动议不出租给黑人,但是最终法庭宣判有关条例无效。

不过,即使如此,管理层也可就业主不愿依据条例而付诸法律行动,以约束业主必须得依据条例行事。

条例不符逻辑

全方位产业管理公司产业经理陈宝诗

法律并没赋予高楼管理层权力去限制或强制住户在其私人产业内的行为,包括做冠病检验,因此有关的条例是不符合现实逻辑的。

在私人产业范围,管理层的权利来自2015年分层管理(维修与管理)条例第3附表之管理条规。

联邦政府制订2015年分层管理(维修与管理)条例时,早已把整份管理条规共30个条款清楚列出,所有高楼管理层皆须采用这份管理条规。即使是早前购屋时由发展商所制订的内部管理条例则一律作废。

非一次检测终身安全

从医学角度来看,冠病测试并非一次性测试就可以终身安全的方案。因此检验报告充其量只能说明直至抽检当下为止的报告结果。

那么是否高楼住户每一次的出入都必须更新检验报告?而且检验的费用介于300令吉至500令吉之间;现在普罗大众都生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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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长记者会4】公寓管理层无权开罚单

(布城25日讯) 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强调,公寓管理层无权向没有戴口罩的住客发出罚单,因此安邦公寓管理层,必须撤回向没有戴口罩1岁婴儿开出的100令吉罚款。

他说,卫生部是援引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指示国人必须配戴口罩,同时赋予警方权力执行这项法令。

“公寓管理层根本没有权力,也没有理由向1岁的婴儿放出罚单,有鉴于此,该管理层必须撤回罚款。”

较早时,社交媒体流传一则贴文,指安邦某公寓的管理层,因一名1岁儿童搭乘电梯时没戴口罩,没遵守标准作业程序,而向该孩童发出一张罚单。

据悉,该公寓管理层是透过闭路电视视频,发现儿童“违法”,所以开出100令吉的罚单给对方。

根据上载者的说法,有关住户疑不满公寓管理层做法,认为小童不应该强制戴口罩,而将接获罚单事件上传至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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