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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关系密切 刘特佐不敢欺骗纳吉

(布城21日讯)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认为,由于年轻富商刘特佐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关系密切,前者不敢欺骗纳吉。

他说,刘特佐是上诉人纳吉的下属,他胆敢安排涉及前首相的欺诈性交易,这实在太牵强了。

“因此来自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被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纳吉是完全知情的。”

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早继续审理上诉人纳吉针对高庭判处他被控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7项控状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的案件。

另2 名法官为拿督哈斯扎娜和拿督瓦哲阿兰。

希旦峇兰代表答辩方陈词时说,刘特佐协助SRC公司把4200万令吉汇入上诉人的户头,若上诉人不知情,不可能进行转账。

他指出,控方第50名证人,即大马银行前集团董事经理谢德光已进一步证实刘特佐与纳吉的密切关系。

“实际上,当纳吉要在大马银行开设户头时,是刘特佐把谢德光介绍给纳吉认识。”

希旦峇兰说,纳吉声称刘特佐努力确保兑现他开出的所有支票,否则他将被询问户头的状态,从而揭露户头的真实交易情况。

“如今上诉人声称通过刘特佐获得资金,使他成为操纵的受害者。”

“上诉人说,刘特佐通过参与登嘉楼投资局(TIA)、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及SRC赚取很多钱。”

“事实上,这是刘特佐要确保(户头内)有资金的原因...,只有这样,他和上诉人的关系才不会受影响,引起上诉人的怀疑。”

他表示,刘特佐和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译音)在黑莓即时通讯软件(BBM)的信息记录证实,后者与纳吉就其银行的存款及发出的支票进行沟通。

希旦峇兰认为,刘特佐没有采取任何反动措施,确保上诉人开出的支票不会跳票。

他形容,来自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是继续维持刘特佐与上诉人之间关系的诱饵。

吉隆坡高庭于去年7月28日判纳吉在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7项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权控状罪名成立,判处纳吉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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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涉足商业活动 纳吉:非巫统获资金“工具”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庭上供称,一马发展公司(1MDB)或该公司涉足的商业活动,并不是为了他或巫统的利益,因此否认1MDB是助他和巫统获得资金的“工具”。

纳吉是针对1MDB前总执行长莫哈末哈供称曾获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告知,1MDB落实的计划是为了助他和巫统获得资金一事,驳斥这项说法。

纳吉供称,1MDB是在董事局仔细考量有关投资计划后,向他提出该公司建议落实的商业计划,而他是按照建议批准1MDB落实有关商业活动。

纳吉今日继续为他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一案出庭自辩,并在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引导下,宣读其书面证词时,如是指出。

身为第10名控方证人的莫哈末哈占于2020年9月14日出庭供证时供称,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是负责安排和操纵涉及1MDB投资计划所有决定的人物。

他当时说,曾获刘特佐告知,1MDB落实的投资计划,是为让纳吉和巫统获取资金。

纳吉今日直批,1MDB的问题在于该公司管理层当年执行决策方面所犯下的过失,而这源自管理层的体制问题,打从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在任期间就开始发生。

“我记得莫哈末哈占在庭上供证时,曾经承认他是被安插在管理层负责执行刘特佐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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