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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长:倡导及教导道路安全 排气管改装非罚款了事

(吉隆坡30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强调,交通部向来是扮演倡导及教导民众道路安全意识的角色,不只是直接以罚款了事,包括在处理摩托车排气管改装课题上,也采取同样措施。

他今日傍晚在其面簿发贴文表示,对付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的行为,以倡导为先的方式共分为两个部分:

(1)透过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以面谈方式引导及劝导曾非法改装摩托车的骑士。 

(2)透过333法令的61(1)条文,对交通工具进行检验及透过333法令的59(1)条文发出通知,以免使用特定一辆交通工具(PG1)。 

他说,透过倡导方式,这些通知书允许交通工具拥有者在10天内,拥有足够的机会修理及把排气管改装至所允许的种类。他们必须提供陆交局证据,以证明排气管已改装至所允许的种类。他们也必须根据通知书(并不是罚单)的预约时间到陆交局报到。

他说,但是陆交局发现许多已收到通知书的驾驶人士并没遵照预约时间到该局报到。

他指出,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的行为,将面对不超过300令吉的罚款,若此惩罚不受理,违法者可在333法令的119条文下被提控,并面对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

民众受促听取陆交局劝告

停止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

他呼吁民众听取陆交局的劝告和指导,停止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遵守针对环境及噪音的规定。

他也借此回击于昨日发表文告抨击他的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他说,许多陆路和交通政策都是以骑士和行人的安全及健康为主要考量。陆交局也必须扮演倡导及劝导的角色,而并非如许多人,包括林冠英在内的政治人物所言:当局只是直接以罚款了事。

他认为林冠英指控他或交通部强行在此课题上U转是错误和不属实的,对方应是错过了陆交局于3月16日针对排气管课题发出的文告,文告已声明在惩罚任何违法者之前,陆交局都将采取倡导及劝导的方式。 

昨日,也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的林冠英发文告表示,违反管控令者应获得与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者同样的待遇,即当局允许他们出席面谈及解释,而非直接向他们发出罚单。

林冠英是针对魏家祥宣布陆交局将不会对改装摩托车排气管者开出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要求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一事这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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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摩托车排气管改装被究责 魏家祥:非交通部权限

(巴西马11日讯)交通部建议所有相关政府机构,共同探讨摩托车排气管改装课题,并寻找最佳解决方案,以免引发噪音问题。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说,他知道不少民众将摩托车排气管改装课题归咎于交通部,但实际上,有关课题并不属于交通部的管辖及权限范围。

他今日在巴西马车站推介柴油内燃电动火车(DMU)后,在记者会上说,有者认为,应禁止售卖引发噪音的摩托车排气管,但这并非是交通部的权限范围,也许涉及关税局或其他部门。

“有者认为,为何这类排气管可在市场上售卖,并指责贸消部没有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购买禁止使用的商品。

“针对面簿的种种留言,我已强调,这不是交通部的权限范围,而是涉及其他部门。”

他重申,目前陆路交通局(JPJ)只扮演公共倡导及劝导角色,并且只发出通知书,让接通知书者根据预约时间到陆路交通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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