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人权协会促政府 撤销1950年证据法

(吉隆坡20日讯)全国人权协会(HAKAM)促政府撤销1950年证据法令等被视为压迫性的法令,因这些法令严重违反联邦宪法赋予人民自由的基本权。

HAKAM发文告说,联邦法院裁决“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并重罚50万令吉,将对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造成寒蝉效应。

该会认为,当局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44A条文来推定“当今大马”是评论的发布者,此条文的影响深远,可能打开先例,造成网络媒体未来会因为读者的留言而面临受罚。

他们也认为此举犹如扼杀媒体在民主社会中所被赋予的第四权。

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阐明,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若认为他人张贴的言论侵蚀自身利益,可针对社交媒体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法律和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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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持人涉辱柔王储被扣
人权协会指不当促放人

(吉隆坡11日讯)全国人权协会组织(HAKAM)认为,柔州警方不当逮捕及延扣涉嫌侮辱柔州王储东姑依斯迈的前电台主持人张家扬,并呼吁当局立即确保警方释放对方。

该组织总秘书林伟杰发文告说,张家扬一直与警方合作,因此有关延扣没理由。他提醒当局需依据联邦宪法,尊重尚未证明有罪者的个人自由权。



他说,张家扬年届73岁,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期间扣留他长达3天,或会危害其健康。

该组织正视有关逮捕和调查对我国言论自由所形成的寒蝉效应,并重申其立场,即认为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违反宪法,因其措辞含糊,可轻易被当局滥用为制止国内任何形式的异议。

律师团:依发言定罪损自由

捍卫自由律师团敦促当局不得像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那样,将发言定为犯罪,并损害言论自由。

律师团董事梅丽莎是针对73岁前电台主持人张家扬涉嫌侮辱柔州王储东姑依斯迈,昨日被八打灵再也商业罪案调查组传召录供与充公一台笔电后,交由柔州警方扣留查办发文告。



“我们质疑为何当张家扬给予警方合作时,当局认为有必要将他带到柔州并扣留三天,以进一步调查。”

她认为扣留显然是不必要的,而且看起来像是针对他被指控犯罪的审判前处罚。

她指,警方的责任是维护公共秩序与防止犯罪,而不是社媒上可被接受的言论或帖子的仲裁者。

“警方必须能区分不属于犯罪性质的不礼貌或“侮辱性”言论。只有当这些言论具威胁或煽动暴力成分时,才会构成犯罪,届时才应根据刑事法典展开调查。”

该律师团也吁警方停止这不必要的调查并立即释放张家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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