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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防情报总监与2高级军官 面控17项收贿索贿罪

(吉隆坡27日讯)前国防情报总监拿督赛莫欣中将和另两名武装部队高级军官,今日在地庭合共被控17项收贿和索贿的罪状。

他们被控贪污,以协助两家公司取得国防部的项目。

赛莫欣(59岁)、仄阿末中校(54岁)及莫哈末菲祖准将(50岁)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悉数否认有罪。

仄阿末在事发时是国防部国防情报参谋组策略网络战争部主任。

他面对一项向FEHM Entity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艾利雅斯索贿50万令吉、一项同意收贿50万令吉,及3项收贿10万5000令吉的控状,以通过直接谈判方式协助该公司,取得该组的维修服务。

他被指于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4月7日期间,在国防部犯罪。

莫哈末菲祖在事发时是国防部军事顾问。他面对5项通过FEHM Entity执行董事希桑穆丁和项目经理努琳,向艾利雅斯收贿合共12万8000令吉的控状,以协助呈交意向书,旨在让该公司成为国防情报参谋组情报器材的策略伙伴和维修承包商。

他被指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6月24日期间,在国防部和FEHM Entity公司前方等地点犯罪。

赛莫欣面对一项向艾利雅斯索贿100万令吉、一项同意收贿1000万令吉及4项收贿合共26万6000令吉的控状,以通过直接谈判方式协助该公司,取得该组的维修服务。

他被指于2019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5日期间,在国防部国防情报总监办公室和Concorde酒店等地点犯罪。

赛莫欣也面对一项向一名人士收贿5万令吉的控状,因为委任Malvus Sense私人有限公司为其组的两项特殊系统,提供采购、供应、运输、培训和认证服务。他被指于2020年6月26日下午2时30分,在其办公室犯罪。

上述所有控状皆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a)(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和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阿斯拉夫和聂依斯法哈妮副检察司建议每名被告以10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是护照交予法庭保管,以及每月一次到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阿斯拉夫说,在本案中,每名被告的控状皆涉及庞大金额,一旦被定罪,他们可被判坐牢长达20年和罚款(贿金的)5倍。

“法庭也必需将他们担任高职的因素列入考量,希望法庭定下相应保金,以向大众证明,法庭严正看待这类案件。”

对于赛莫欣所面对的第7项控状(向一名人士收贿5万令吉),茜蒂诺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2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

辩护律师要求低额保金

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魏顺成(仄阿末)、阿兹鲁(莫哈末菲祖)和塞里尔(赛莫欣)要求法庭设下低额保金,因为他们的当事人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

塞里尔说,赛莫欣已退休,有两名孩子还在求学,并且给予反贪会良好配合。

“我也希望别为另一项控状(第7项控状)设下保金,因为(控方已建议)被告的其他6项控状保金为10万令吉。”

法官拿汀莎峇丽雅批准仄阿末以8万令吉、莫哈末菲祖6万令吉及赛莫欣1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他们需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并且每月一次到邻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法庭择定此案于11月27日重新过堂,以呈交文件。

10月15日,国防部前部长莫哈末沙布的前政治秘书在地庭面对5项向FEHM Entity收贿及索贿635万令吉的控状,以协助取得国防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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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3000释放尼泊尔男子 前警员判监1天罚款6000

(莎阿南27日讯)2年前涉嫌收贿3000令吉以释放一名尼泊尔籍男子,前警员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天与罚款6000令吉。受贿行为也让他丢失工作,目前只能在停车场当保安。

法官拿督阿妮塔哈伦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以上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原为莎阿南警区总部的一巡伍长的被告加比兰(34岁)被控在2022年12月13日在一家银行收取一名47岁男子行贿3000令吉。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出庭,他在求情时说,他被解雇后2年内没有稳定工作,因此请求从轻发落。

他宣称,目前他只是一名停车场保安人员,还要养活父母和2个年幼孩子。

来自大马反贪委会的主控官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要求予以被告重判,因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并非别无选择的。

阿兹阿末要求法庭审视被告在事件中作为公务员的身分,滥用所赋予他的信任。因此,法庭应予以被告相应的惩罚作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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