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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界:不应再延长 MCO 2.0无助降病例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医药界认为政府不应该在2月18日过后再延长行动管控令,因为行动管控令2.0无法将冠病确诊病例降低。

大马医药协会主席拿督苏巴马念医生和卫生部前副部长李文材医生双双表示,即使再延长一两周,也无法减低确诊病例。

苏巴马念向“今日自由大马”说,行动管控令 1.0 奏效,是因为当时属全面封锁:“但现在到处都有人,不管是农民市集还是夜市,人们会互相碰撞。”

他认为,最好是取消行动管控令,并严厉执法。

“例如在墨尔本,出现10宗病例后,当局强制实施了5天的阻断措施。只有全面封锁才会有效,部分封锁可能不会拉低数字。”

他指随着政府即将推出冠病疫苗,加上适当的标准作业程序,本地冠病确诊病例将会减少。

另外,苏巴马念认为部长从外国回来后只须隔离3天的措施不符合科学逻辑,因为病毒潜伏期为7至10天。

只封锁现感染群地区

李文材则建议,当出现一个新感染群后,应该封锁该区两周,以便在不破坏全国经济活动下,得以控制疫情传染,而有关地区需大规模检验。

“我们看到行动管控令2.0并没有效,政府也不能全面封锁,以免打击经济。”

他认为政府应该严厉执法和执行严格的作业标准,增援人力出动检查。

居家隔离存在风险

李文材说,卫生部有必要停止居家隔离的做法,因为冠病病人仍有70%的机会将病毒传染给家人。

“在家里,没有人监督他们……不把病人送院治疗,是存在风险的。”

他指国家安全理事会应检讨行动管控令2.0失效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病例。

另外,李文材认为餐饮业者应该在桌子与桌子之间安装塑料屏风作为间格,阻止病毒传播。

“室内有冷气的餐馆是高风险区,业者应安装透明的塑料屏风,也可以允许更多的户外座位。”

他指宗教场所是另一个高风险区,政府需提高宗教团体的防疫意识,确保大家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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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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