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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北4区加强管控 居民不能外出堂食

(亚罗士打5日讯)随着吉打州政府在吉北4个地区实行“针对性加强行动管控令”(TEMCO)措施后,当地居民即日起出入活动受限制,被禁止跨州跨县,也不能外出堂食。

掌管吉打州卫生,房屋及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的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哈耶迪医生宣布,这4个疫区的商店,即日起至本月30日只准在早上8时至晚上6时营业,或者至针对性加强管控令结束。

他说,实行“针对性加强行动管控令”的地区,分别是古邦巴素县内的阿区(Mukim Ah)、贺巴(Mukim Hosba)、宾查(Mukim Binja);巴东得腊县内巴东色乃甘榜勿鲁(Kampong Ulu)地区。

莫哈末哈耶迪昨日下午主持地方政府行政特别会议后,召开记者会这么说。参与会议者包括古邦巴素市议会、巴东得腊县议会、警方、州法律局及州安全理事会等代表。

他说,上述疫区除了主要服务领域或售卖日常必需品商店可营业之外,其余商店都必须关闭。

他说,获准营业的餐饮业,只准打包,不可堂食;所有非法市集或夜市,禁止在疫区开业。。

他指出,巴东得腊县议会和古邦巴素市议会,可对违例商家采取行动,发出罚单和指示关闭。

莫哈末哈耶迪说,巴东得腊县议会和古邦巴素市议会在发现一些市集或巴刹潜伏爆发冠病病毒危机,可关闭有关巴刹或市集。

另外,他说,相关市县议会也必须确保地方上清洁工作持续进行,包括垃圾和沟渠有人清理、道路获修及紧急事故,前线部门能及时抵达执行任务。

获准开店领域(营业时间:早上8时至下午6时)
1.餐饮业,外卖
2.购物中心
3.杂货店
4.婴儿必需用品商店
5.百货公司
6.油站
7.诊疗所和西药店
8.维修汽车和机械服务
9.维修鱼网业商店
10.收购树胶业
11.肥料和农业商店
12.五金店
13.汽车零件商店

批发巴刹:
操作时间:晚上9时至午夜12时
营业时间:午夜12时至早上9时

公共巴刹
操作时间:凌晨4时至下午1时
营业时间:早上6时至中午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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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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