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KASB额外收8100万 税收局双重征税被驳回
(布城14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决,内陆税收局向种植公司KASB征收8100万令吉的额外税收,形同双重征税,因此驳回该局的额外征税申请。
联邦法院三司以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她和另两名法官拿督罗查里雅及拿督阿布峇卡一致裁决,该局在没有首先撤销早前的产业盈利税(RPGT)评估的情况下,对Kind Action (M) Sdn Bhd(KASB)征收额外的税务评估,这是违法的。
三司认同KASB的说法,法令不允许双重征税。
东姑麦文说,内陆税收局发出产业盈利税许可和评估证书,但7年后,又在所得税法令下,以及未撤销产业盈利税下,对同一个土地交易额外征税。
“上诉庭认为,这实际上导致根据两项不同的法令,对同一土地交易进行双重征税,这显然是违法的。众所周知,在马来西亚,纳税人只能根据产业盈利税或所得税纳税,而且两者之间不能重叠。”
根据法庭文件,KASB于2007年及2017年期间卖掉在柔佛的几片土地,也缴付了产业盈利税,可是在2019年的稽查中,内陆税收局重估有关交易,并指那是商业活动,所以需在1976年所得税法令下征税。
高庭驳回KASB寻求检讨内陆税收局的有关决定,指诉讼时效抗辩应向特别税务专员委员会(SCIT)提出。
之后,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指内陆税收局在两个法令下对同一宗土地交易双重征税是不合法的。
视频推荐 :
商家亏损也须报税
(吉隆坡9日讯)商家即使面对亏损,也必须每年如实申报收入,不可因业务未获利而忽略申报责任。
吉隆坡内陆税收局助理主任赛莫哈末尤克里表示,“许多纳税人误以为企业亏损就无需报税,这是一种常见的误解。事实上,无论是否有盈利,业者每年都有义务提交报税表格。
“亏损不代表一定要缴税,纳税人不必过度担心。但若还有其他收入,如薪资,总收入仍会通过B表格(个人营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评估,可能根据综合收入缴税。”
他昨日在马新电台节目访谈中说,凡是通过内容制作、付费评论等方式获得收入的个人,如YouTuber、Instagram网红及社媒影响者,也被视为商业活动者,必须依法报税。
他指出,未按时申报属于刑事犯罪,触犯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2(1)条文者,可被罚款200至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未申报可能引发税务稽查,税务局将全面审查相关交易与财务文件,过程繁复耗时,严重时更可能影响企业声誉与财务状况。
“为避免麻烦,业者应即日起至7月15日,可通过MyTax门户网站提交B表格或电子版e-B表格。进行申报。”
他建议业者妥善保存至少7年的税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银行记录、现金流文件、供应商发票与销售发票等,以确保申报顺利。
“只有与业务直接相关的支出才能申请扣税。业者必须明确区分业务与个人开销,避免在申报时出错。”
他指出,遵守税法不仅保障合法经营,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客户、投资者及监管机构心中的信誉与形象。
他指出,守法纳税者更容易获得政府各类奖掖与优惠,如投资奖掖、研发补助及中小企业支援计划等。
“定期报税也让政府更有能力提供援助,包括培训项目、小额融资及技术支援,助力企业成长与增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