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地庭前法官贪污罪成 监禁半年罚款逾2万

(莎阿南19日讯)地庭裁定,一名地庭前法官被控在庭审涉贪罪名成立,被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2万5000令吉。

法官拉茜哈在辩方无法对控方挑起合理疑点之下,向新古毛地庭前法官阿兹米尔(48岁)作出上述裁决。

法庭也谕令,若阿兹米尔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坐牢6个月代替。

尽管如此,法庭准许暂缓执行刑罚,以等待在高庭的上诉结果,并把被告的保释金从6000令吉调高至1万2000令吉,以及谕令被告最迟在10月21日入禀上诉通知书。

根据控状,身为新古毛地庭法官的阿兹米尔于2018年5月10日晚上约8时22分,在实达阿南马银行收取5000令吉现金,作为轻判抵触1953年公开赌博法令第9(1)条文的6名华裔赌徒的酬劳,即仅判他们罚款。

对此,阿兹米尔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之下面控,在此条文下被定罪,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阿兰苏曼彼莱、玛兹雅及莫哈末沙隆,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阿斯马迪及阿兹鲁祖基菲里。

此案从去年9月开始展开审讯,并在今年8月审结,共有24名控方证人及1名辩方证人,即被告本身在该期间出庭供证。

 
 

 

反应

 

要闻

发表侮辱国家元首言论 女子认罪罚4000

(新山4日讯)一名女子今日于新山地庭承认,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国家元首的言论,因此被判罚款4000令吉。

被告是一名53岁的女性诺丽(53岁)的女子,她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判决被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将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诺丽涉嫌于2024年12月11日约下午2时,在新山斯里阿南镇通过脸书帐号“NORI NORI”发表带有煽动倾向,并侮辱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的言论,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K芭拉蒂及P拉惹古纳西兰替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没有固定的工作,仅靠缝制衣服为生计,月薪只有400令吉至500令吉。

“被告丈夫是一名月薪800令吉至1000令吉的摊位助手。被告育有5名孩子,其中3名年龄分别13岁、19岁及21岁的孩子还在求学。”

他们希望法官考虑被告愿意认罪,以及被告的家庭情况从轻发落。

不过,检察司阿都卡法认为,侮辱国家元首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希望法官给予相应的判决,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提醒民众就算是在社交平台,发表任何言论前也需要三思。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