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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美食卖出春天

【路不转人转·系列12】

一名歌台女歌手过去以歌唱表演谋生,如今饱受冠状病毒病疫情无情冲击,她以一双巧手征服了食客的味蕾,投入外卖工作以维持生计。

面对疫情,你会选择坐以待毙,还是自强不息?本名蔡淑珍的歌台歌手Superbaby的选项是后者。

蔡淑珍在怡保出生,10多年前随家人迁至新山定居。她自小受母亲、阿姨的影响,对歌唱有着浓厚兴趣,10岁左右开始参加各类歌唱比赛,也随母亲到歌台、宴会、酒廊及夜总会等登台表演,拥有丰富的驻唱经验。

向来以歌唱表演为生的蔡淑珍近月无场可接,顿失收入来源,在亲友鼓励下,毅然勇闯饮食界,靠着巧手和熟练的烹饪技巧,开辟新出路。

蔡淑珍喜欢烹饪,常会研究不同的食谱,当准备投入外卖行列时,她决定以拿手的马来传统美食——椰浆饭和黄姜饭,以及华人爱吃的猪脚醋和黄酒鸡“出道”。

她说,初时她靠着朋友们的支持,透过面簿承接小量外卖订单,慢慢获得口碑,有了回头客,以及新食客群的支持,也有一些小型工厂或公司预定多人份的早午餐。

为了迎合市场,蔡淑珍常询问食客的反馈意见,坚持做出调整,试图让顾客都对她煮的食物感到满意。

“每次调整食谱比例后,我都要试吃咖喱的口味,因为又辣又烫,有时候甚至试到麻木,喉咙也感到非常不适。”

她透露,如今每日的固定订单约有50至60份,其收入也稍有恢复,多少可以补贴一些生活开销。

蔡淑珍认为,与其在家胡思乱想,为收入来源担忧,何不尝试用自己的手艺开创新局面,可能还会有一线生机。

2小时半准备40份食物

蔡淑珍长期都有在老人院做义工,经常为身体状况不一的老人们烹煮适合他们的食物,还试过用一己之力在2小时30分钟内准备了40人份的食物。

“也许是我多年来积德行善,获得老天爷的眷顾,让我在疫情肆虐,国家经济低迷的时候,还能找到出路。”

她坦言还是热爱唱歌,疫情和管控令结束后,如有机会还是希望能够拿起麦克风,重新回到熟悉的舞台。

未来打算经营美食店

她希望政府能够制定一些开设歌台的相关标准作业程序,让歌台可以小规模地恢复,歌手也可以唱歌,供神明欣赏。

她说,未来会继续卖椰浆饭,一来是喜欢烹饪,二来可增加收入,目前以网络外卖为主,未来打算开家美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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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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