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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独留车里10小时致死 人权委会:严罚无阻悲剧

(吉隆坡16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严正看待本月13日在双溪大年一名4岁女童因为被父亲遗留在车上10小时而死亡的案件,并指这类情况已非我国首次发生。

大马人权委员会儿童事务专员拿督诺阿兹雅发文告说,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茜蒂再拉曾指从2018至今年8月3日,共有6宗孩童因父母疏忽,被留在车里而死亡。

诺阿兹雅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611法令),忽视或遗弃行为属违法。在该法令第31(1)条文下,父母或监护人虐待、疏忽或遗弃儿童,若被定罪,可被罚不超过5万令吉、坐牢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及履行社区服务义务。

该条文也规定,父母或监护人疏于照顾孩子,让孩子在没任何适当照料和监督下离开身边,若被定罪,可被判处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及履行社区服务义务。

诺阿兹雅指显然的是,即使带有严厉刑罚,然而父母与监护人在保护孩子方面仍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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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非撞后逃 女童留院7天不幸离世

(八打灵再也20日讯)日前被指遭撞后逃而受伤的10岁女童刘凯欣,留院治疗7天后,今日宣告不治!

此外,根据警方调查,轰埠一名10岁女童刘凯欣是因为裤子下摆卡住脚车链条而摔倒受伤,并不存在“撞后逃”事件。

轰埠华小董事长李锦莹透露,校方接获警方通知,指凯欣于今早约10时宣告不治的消息,而他本身也接获凯欣外婆的通知,指凯欣在医院加护病房接受治疗一周后,不幸离世。

她透露,校方理解家属和各界的情绪激动,但警方已接获司机所提供的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因此呼吁大家保持冷静,等待警方的调查报告,并指校方事后将针对此事发布文告。

裤子卡住脚车链摔倒

双溪毛糯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菲兹警监今早发文告指出,调查显示,受害者是在骑脚踏车时,裤子下摆卡住脚车链条,导致她摔倒。

他说,警方已找到包括开车经过案发地点的5名证人,其中两名证人靠近事发地点,看到受害人摔倒在路面后立即跑过去提供帮助。

他说,目击者的陈述与受害者事发时所穿裤子的情况相符,裤子有撕裂痕迹,并且沾有链条油。

他指出,警方检查受害者的脚车后,证实没有被任何交通工具撞击的痕迹。

他补充,事发时,受害者正从距离学校约200公尺的杂货店回家。

他指出,警方已告知受害者家属有关事件的来龙去脉,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43(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展开调查。

“待完成调查报告后,将呈交副检察司作下一步定夺。”

上述意外于本月14日下午约5时,在雪州轰埠地区,靠近一间学校有盖篮球场前的路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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