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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解散州议会 亚庇高庭21日裁决

(亚庇17日讯)亚庇高庭订在8月21日(星期五)裁决,是否批准研审沙州前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为首的33名州议员要求司法检讨州元首解散州议会。

砂拉越高庭司法专员沈大卫今日耗时超过4小时,聆审申请人33名州议员,以及答辩人朱哈等四造的陈词后,在中午1时40分作出上述决定。

他也允许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东姑弗亚针对答辩人入禀的答复陈词提呈书面回复。

沙巴律政司苏观山在休庭后指出,他在庭内提出33名州议员没有法律地位挑战州元首,因此他们的代表律师要求法庭展延,以便他可以回答:“法官同意申请人要求,谕令申请人代表律师在本周三提呈书面陈词。”

不应挑战元首斟酌权

苏观山代表州元首敦朱哈、沙巴看守首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及沙巴州政府。他解释,今日只是慕沙单方面申请,由于这事关重大,因此法庭允许他(州律政司)前来协助法庭厘清一些法律课题。

他解释,若法庭在周五拒绝发出准令予申请人(慕沙等33人),意味案件被撤销;若法庭批准慕沙等人的司法覆核,届时法庭会订日期聆审司法覆核。

他坚持州元首解散州议会的斟酌权不应被挑战。

慕沙联同支持他的32名州议员在8月3日入禀法庭,要求司法检讨朱哈于7月30日批准解散州议会的决定,寻求法庭发出庭令阻止州议会解散,同时也申请挑战沙菲益在一封志期7月29日向朱哈请求解散州议会的函件。

他们列朱哈、沙菲益、选举委员会及沙巴政府为首、次、第三及第四答辩人。

慕沙阿曼在7月29日召开记者会宣布获得超过半数州议员支持他担任州首长;惟翌日,州元首在没接见慕沙前,已同意沙菲益解散州议会的要求。

另外,警方于今早7时在法庭大门前设立路障,严格检查进入法庭的人士,现场也有警犬搜索法庭范围内有否可疑物品。

沙州律政司提新论点

申请人明呈书面陈词

慕沙等人的代表律师东姑弗亚休庭后也表示,由于沙巴律政师提出新论点,因此他需时间去回答,所以向法庭申请展延。

他会在周三提呈书面陈词,等候法庭周五的裁决。

东姑弗亚要求法庭允许提呈书面答复,并指出答辩人的律师迟至8月14日中午才入禀书面陈词,而非法庭原先指定的8月10日。

他表明需答复其中一名答辩人的律师锺俊达(译音)的答辩,对方没有遵从司法专员的谕令,以阐明朱哈解散州议会的有效性。

“当答辩人的律师辩称,33名州议员不具法定地位质疑第一答辩人(朱哈)解散州议会的权力之时,我们整个团队皆感到很惊讶。”

他也说,当沙菲益向州元首要求解散州议会的信函在社交媒体成为焦点时,其当事人只是看到沙菲益“挥一挥手展示信函”,并宣布州议会于7月30日解散。

因此,其当事人质疑通过这封信解散州议会的有效性。

“第二答辩人(沙菲益)刻意向第一答辩人(朱哈)提出书面请求的举动受到沙巴州宪法的约束。在这案件,有关书面请求据称是建议州元首援引沙巴州宪法第10(1)(2)(b)条文同意解散州议会。

“但实际上沙巴宪法没有所谓的第10(1)(2)(b)条文。因此,这封信从根本上存在缺陷,都无法被第一答辩人或任何人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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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州选是否与希盟合作 杨德利促沙盟速决定

(亚庇14日讯)沙巴进步党(SAPP)主席拿督杨德利指出,沙巴人民联盟(GRS)必须尽快决定是否会在明年的州选中与希盟合作。

他说,距离下届州选剩下不到10个月,沙盟最高理事会必须在新年之前厘清是否和希盟结盟这件事情,好让沙巴人能够为政治未来做出明智的决定。

沙巴希盟预计将在未来几天开会讨论与沙盟合作的立场。对此,杨德利认为,无论沙巴行动党或希盟领袖决定为何,最终决策权仍掌握在西马的总部手中。

“我们已经看到,无论沙盟单方面希盟释放有多大善意,希盟和国阵都已经稳定结盟。”

沙巴进步党、沙巴立新党(STAR)和沙巴民族统一机构(USNO)近来积极主张沙盟应该单独上阵2025年9月的州选举。

不担心火箭退出沙盟

不过,沙盟主席兼沙巴州首席部长拿督斯里哈兹兹早前曾表示,希望沙盟能在明年州选中和沙巴希盟联手上阵。然而,近期的矿产项目贪腐案令沙巴希盟重新评估与沙盟合作的立场。

杨德利指出,沙盟领袖不必担心行动党可能会退出目前的沙盟政府,并认为行动党所说的“重新评估”该党在沙巴政府中地位一事,有可能只是一种谈判策略,目的是迫使哈兹兹和沙盟让出更多职位、特权和利益,包括提拔行动党领袖加入沙巴州政府。

“如果反腐败真的是行动党选择政府合作伙伴的原则,他们就不会在2022年11月时和国阵合作。

“但大家过去两年看到的是,行动党乐于在各层级和巫统合作,甚至在州选和补选时为巫统助选。”

沙巴国阵主席拿督斯里邦莫达在2023年1月宣布撤回对哈兹兹的支持,企图发动政变夺权,惟沙盟成功和沙巴希盟结盟,成功保住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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