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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妻被控教唆绑架 最高监40年和鞭笞

(新山10日讯)“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中涉嫌教唆他人绑架自己丈夫的富商太太今日面控绑架罪,面临最高监禁40年的刑罚和鞭笞。

57岁的女被告陈婉桂(译音)是本案肉票的太太,也是本案的主要关键人物。

她今日上午8时30分被警方押往新山法庭面控时穿着一件红色外套及戴着口罩,全程低头回避媒体的摄影镜头。

基于地庭没有权限审理绑架案,因此女被告无法获得保释。

新山地庭法官哈兹丽雅将此案择定11月17日过堂。

根据控状,女被告被控于10月13日凌晨5时,在新山海景路(Jalan Straits View)与46岁的男子钟思明(译音),伙同另两名越南籍男子,即39岁的梁文松(Luong Van Tung)及29岁陈文忠(Tran Van Chung),共谋绑架59岁的林姓富商,并索取2000万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同时可与刑事法典109条文(教唆)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

被告聆听华裔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

本案主控官为乌马法依兹和诺玛莎拉副检察司。

乌马法依兹在庭上指出,由于此案属于严重的绑架案,地庭无权审理,需移交给高庭。

然而,被告的辩护律师拿督嘉吉星积极为被告争取保释,他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阐明,即若被告在生病、16岁以下未成年者或女性的情况下,可保释外出候审。

嘉吉星也准备包括医药报告在内的各种文件报告,向法庭求情。

他说,女被告有3名年龄介于28岁至36岁的孩子,以及4名4岁至9岁的孙子需要照顾。

他也说,被告患有心脏疾病问题,必须定期在新加坡国家心脏中心检查和治疗。

为此,地庭法官哈兹雅一度宣布暂时休庭,主控官诺玛莎拉则一再表明地庭没有权限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

法官定17日过堂

法官在考量20分钟后,谕令本案定于11月17日过堂。

昨晚,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马发文告指出,警方是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同读下,于今早将女嫌犯控上法庭。

本案59岁的林姓富商是于10月13日清晨约5时,在住家前遭绑架,绑匪勒索3000万令吉赎金,富商的朋友协助缴付2000万令吉后,富商于当晚安全获释。

事后,警方共逮捕14名男女嫌犯。在11名男嫌犯中,9人是本地人,2人是越南籍;而在3名女嫌犯中,2人是本地人,1人则是越南籍。

警方已于本月4日在新山法庭和推事庭提控了6名男女嫌犯,当中有3名被告同样面对绑架指控,并且不获保释,案件已展延至11月17日审理。

同一天,另有2名本地华裔男嫌犯被带往哥打丁宜法庭面控,他们被指试图销毁绑架华裔富商的罪证,触犯了刑事法典第201(销毁证据)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两人否认有罪,获保释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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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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