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开车用手机直接控上庭

(吉隆坡17日讯)警方严捉驾车使用手机者,一旦被逮不再只罚款,而是必须直接上庭接受裁决!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祖基菲里说,武吉阿曼交通调查及执法部总监拿督阿兹斯曼拿督阿兹斯曼已下达指示,从本月9日起严厉对付边驾车边用手机的车主。

罚单不可享有折扣

他说,边开车边使用手机的司机,警方会开出不能享有折扣的“NC罚单”,司机无法缴付罚单就必须上庭,一切罚款或刑罚,交由法庭定夺。

他说,驾驶时使用手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因,触犯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条文(LN166/59)条文,警方将有关条文,列入不可享有折扣的违规项目。

“初犯者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第二次犯错将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祖基菲里说,本月9日至今,共开出52张“NC罚单”给开车使用手机者;而本月9日前,因开车使用手机而接获罚单者,仍可到交警柜台缴付罚单。

他说,触犯其他交通违规项目,且罚款超过300令吉的罚单,只要不是“NC罚单”,都可通过交警的柜台偿还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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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13岁孩童学开车 青年遭调查开罚单

(新山24日讯)一名男子因允许一名13岁男童学开车,事后遭警方调查,还被开罚单。

最近社交媒体流传一张照片,显示一名男童坐在车内手握驾驶盘,一名男子则坐在前座座位,引起网民的热议。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今日发文告表示,此事于本月18日下午5时30分,发生在新山福林园的一个儿童游乐场内。

他说,当时该名25岁的男子以教导男童开车为由,让对方在游乐场范围驾驶汽车。

“据警方了解,这名男子是男童的保姆的儿子。”

他说,警方将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条文调查此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该男子也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5)(父母或监护人允许没有驾驶执照的子女外出驾驶)条文下接获罚单,在此条文下可被判不超过2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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