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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锡瓦甘加”感染群 扁担饭业者出院后入狱

(亚罗士打25日讯)引发“锡瓦甘加”感染群的沙烈扁担饭业者尼查,已被送入波各先那监狱。

吉打州卫生局主任菲克力向媒体表示,尼查(57岁)在此前是在亚罗士打医院被隔离和监督。

“他在8月13日被判刑,而在出院之前是在监狱专用病房受州卫生局人员监督。他在昨天傍晚出院,根据原本的判决,是被送入波各先那监狱。”

尼查因为在居家隔离期间,即7月14日分别到人民银行日得拉分行、农业银行日得拉分行、古邦巴素内陆税收局服务中心和大众银行日得拉分行,而被控抵触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13(1)条文共4控状。他在医院面控时认罪,被判监禁5个月和罚款1万2000令吉。

为本地永久居民的尼查,是在7月13日从印度返马,而在社交媒体广传他戴着粉红色隔离手环的照片后,他于7月23日被逮捕。

尼查引发了“锡瓦甘加”感染群,共有45人确诊,确诊者分布吉打、玻璃市和槟城。

吉打州也随着“锡瓦甘加”和另3个感染群的接连出现,冠病累积确诊病例在短短27天内,从100宗增加至200宗。

在本月29日,共有200名商民在吉打州消费人协会的协助下,向亚罗士打高庭提交向尼查索取逾百万令吉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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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引爆吉感染群遭索偿150万 扁担饭业主否认是祸首

(亚罗士打21日讯)“锡瓦甘加”(Sivagangga)冠病感染群零号确诊者,扁担饭业者尼查被那坡居民和商家索偿150万令吉诉讼案,答辩人尼查今日由代表律师呈上抗辩书,否认本身是爆发该感染群的元凶。

尼查通过代表律师布汉向亚罗士打高庭呈上抗辩书作出否认的同时,也质疑吉打消费人协会作为起诉人的代表性,因为该协会并不属于当地人。

起诉人因此被法庭谕令须在14天内针对答辩人的抗辩书内容,做出回答。

吉打消费人协会秘书莫哈末尤斯里查今日在亚罗士打法庭大厅处召开新闻发布会说,其代表律师莫哈末祖努将会在限期内,回答有关抗辩书的内容。

他说,该协会是代表该会会员,即200名居民和商家进行起诉,因此立场和代表性都非常明确。

他说,起诉方也已召集55名证人,包括卫生局官员,皆可证明答辩人是冠病感染群的源头。

无论如何,他说,其代表律师将作出回答後,再交高庭定夺,若法庭最终没有取消起诉方的资格前提下,此案将直接进入审讯的过程。

在场者有吉打消费人协会理事拉昔和沙里尔。

新闻背景:

尼查被指违反居家令,造成冠病扩散,酿成“锡瓦甘加”(Sivagangga)感染群扩散到吉州、玻州和槟城的6个县,共有45人受感染。

该感染群也让吉打2个县的4个区及玻州2个甘榜区落实为期28天的针对性加强管控令。

卫生局於8月13日提控尼查,他面对4项罪名皆认罪,被罚款1万2000令吉和监禁5个月。已康复的他在11月24日获准提早两个月出狱(假释)。

随後,受行动管控令影响的居民和商家逾200人及5个非政府组织,即RTC商家理事会、那坡青年企业俱乐部、那坡小型企业与小贩公会,以及那坡居民协会入禀法庭,向尼查索偿。

起诉者索取5种类赔偿,分别是一般损害、严重损害、惩罚性、名义和附加赔偿,总额约1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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