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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法令修正案通过 20人即可成立合作社

(吉隆坡25日讯)一旦1993年合作社法令修正案获通过,成立合作社的所需人数将从现有最少50人,减少至20人;合作社董事局的人数,从6人修正减少至3人。

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修正案除了简化民众成立合作社的所需条件,也包括简化合作社运作的要求。

“之前我们需要至少25名会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通过这一次修正案,我们建议只需10人签名。”

他今日在国会受询时指出,民众的教育水平日益提升,再加上他国情况也如此,因此我国应向这些国家看齐,简化合作社的成立程序。

稍早前,企合部副部长拿督玛丝尔米雅蒂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0年合作社法令(修正)一读。

董事减至3人

旺朱乃迪指出,该案的修正还包括将合作社董事局的人数,从6人减少至3人。

修正案的其他内容,还包括将内部稽查委员会的人数,从3人减至2人,以及公司委员会只可在某合作社的会员人数少于5人(目前为少于15人)时,撤销有关合作社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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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7779合作社账目管理失败 副企合部长:2304家未审计

(吉隆坡9日讯)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副部长拿督拉马南揭露,全国有多达7779家合作社账目管理失败,其中2304家未审计。

为应对此问题,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已介入,提供指导、培训和帮助准备账目报表,帮助合作社有效管理财务。

拉马南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口头问答环节中表示,最近该部为合作社提供财政援助,支援审计和会计管理,援助额为大马半岛合作社3000令吉,沙巴和砂拉越的合作社3500令吉。

他回答来自砂拉越木中国会议员里察拉布补充提问时指出,关于未能及时准备账目的合作社数量,以及该部为帮助它们维持经营和遵守治理标准所采取的措施。

共1.6万注册合作社

他指出,在全国1万6009家注册合作社中,有9823家仍活跃。

在回答关丹国会议员旺拉沙里关于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解决困难合作社的努力时,拉马南表示,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已采取预防性措施,包括制定全面指南,推广合作社治理和运营的最佳实践。

他解释,该委员会对面临财务管理挑战的合作社监督活动,包括管理会谈,以制定财务复原计划,并密切监控其实施。此外,也采取控制措施,保护合作社成员免受财务损失,如主动干预,并处理与可疑合作社活动相关的公众投诉。

他相信该委员会具备足够的能力监管合作社,其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有足够人手监督和支持合作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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