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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吁政府明确藐视法庭罪定义

(吉隆坡5 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沙林巴西尔认为,普通法中的藐视法庭模糊元素应进行编纂,以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概念定义,进而制定公正且明确的法律。

他强调,该公会欢迎政府的决定,以起草特别法律来处理与藐视法庭有关的案件。

他发文告说,藐视法庭法律是司法行政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包括印度、新加坡和英国在内的多个司法管辖区内,藐视罪也被简化成法令。此外,英国更废除了“恶意中伤法庭”的罪行。

他透露,在过去数十年,律师公会极为关注藐视罪的问题。在1999年3 月20日举行的第53届常年大会上,律师公会曾呼吁“以法令形式明确规定藐视罪的范围和程度”,并要“藐视罪不应判处监禁刑罚,除非涉及极为严重的案件”。

他提到,该大会随后也向各相关单位,包括总检察署提交了一份关于藐视法庭的备忘录和拟议的立法草案。

他透露,律师公会正草拟1999年提出的立法草案的更新版本,其中考虑的因素包括过往的法律案例和现有的司法情况。

“我们期待与政府紧密合作以提供意见及建议,以实现藐视罪的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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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律师公会将派团队观察 万挠反对焚化炉集会照进行

(吉隆坡29日讯)虽然鹅麦警方“不考虑”批准集会申请,但万挠反对焚化炉连线(JRTI)表示,在大马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团队的观察下,该连线10月1日的和平集会仍将依法进行。

该连线今天召开记者会时也要求警察总长和内政部长,澄清鹅麦警区总部所造成的混淆。

连线发言人阿都哈南在配合记者会所发出的文告中重申,该连线定于10月1日举行和平集会的目的,是坚决反对士拉央市议会将煤炭山第3847号地段重新划为工业用地,以开发苏丹依德利斯沙绿色能源园(Sultan Idris Shah Green Energy Park)焚化炉项目。

“我们对该项目可能对社区的公共健康、环境以及煤炭山文化遗产造成的影响深感担忧。”

他表示,该连线计划在士拉央市议会大门前举行和平集会,表达这些担忧。

“然而,鹅麦警区总部近日通知我们,他们‘不会考虑集会申请’,理由是‘安全问题’、‘地点不适宜’以及‘交通拥堵’。”

他说,《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明确列出了当局的责任。根据该法令第14(1)条文,警方可对集会施加限制和条件,但无权阻止已符合第9和第10条文规定的集会。

“我们已在9月13日向警方提交了通知,这已是提前两周履行了通知义务,远远超过了法定的5天通知期限。此外,士拉央市议会大门前的地段是允许和平集会的公共区域,并未被列为《和平集会法令》中的禁止区域。”

因此,他说,该连线今天想汇报4项重要的最新进展:

1. 大马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将派出团队,观察2024年10月1日的和平集会,确保集会参与者的权利得到保障,活动依法进行;
2.  9月27日,主办方已根据《和平集会法令》第16条,向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递交上诉信。我们要求部长纠正警方的错误回应。
3.  JRTI已要求与警方会面。他们已同意在本周一与我们会面。我们期待通过讨论以澄清问题,并达成共识,以便集会可以顺利进行。
4. JRTI已通过电邮通知士拉央市议会主席(YDP),我们将在10月1日向他提交抗议备忘录。

“JRTI及居民将继续致力于举行和平有序的集会,并根据法律要求与警方合作。我们的目标只是要表达社区的忧虑,保护我们的社区,所以一定会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安全。我们的目标并不是制造冲突,而是为了捍卫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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