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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州回刑法遭挑战 200律师促修改联邦宪法

(吉隆坡20日讯) 200名律师和回教律师吁请修改联邦宪法,尤其是关于州属制订回教刑法的管辖权。 

大马回教徒律师协会 (PPMM) 主席拿督赛努礼加说,随着联邦法院今年2 月25日裁定,1995年回教刑事罪法令(雪兰莪)第28条文,即有关非自然性行为可受惩处的条文是非法且违宪后,该协会担心州回教刑法会遭到挑战。 

他发文告说:“我们担心这项裁定将出现越来越多现有州回教刑法受到挑战,并以同样的理由被废除。这最终只会削弱全马的回教刑事罪体系。” 

该声明同时由马来西亚民间社会组织联盟(MACSA)主席陆曼斯立夫和大马回教律师协会(PGSM)主席慕沙阿旺联合发出。 

声明指出,联邦法院在上述案件的简短判词中指,尽管州具备按回教教义制定法律罪行的广泛管辖权,但有关法律不得触及“联邦清单”上的任何事项,包括刑事法。 

“联邦清单上的刑事法具有广泛的含义。因此,如果因质疑被挑战,这将使州属的许多回教刑事法条款无效。” 

声明说,尽管与现行的联邦法律没有重叠,但如果州回教刑事法触及“联邦清单”中的事项,尤其是涉及刑事法的事项,则仍然无效。 

“如果回教刑事法的任何内容涉及刑事法问题,将令到回教刑事法的任何条款修改,仍然属无效。” 

声明指出,联邦法院的裁定导致管辖权的不确定性,并可能造成一种局面,即联邦或州的立法机构都无法制订法律来阻止回教徒犯下回教教义中的非法活动。 

“既然此案触及宪法规定,那么除非修改联邦宪法,否则就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至少在案件裁决前,必须要修改宪法。 

“我们代表200 名律师及回教律师呼吁行政和立法机关立即修改宪法。” 

声明指出,所有律师已签署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在联邦法院的裁决后,对宪法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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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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