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总检署撤销敦达因控状

(吉隆坡20日讯)随着前财政部长敦达因逝世,总检察署宣布撤销对达因未申报资产的控状。

负责审理已故财政部长敦达因案件的地庭法官阿祖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3)条文宣判达因无罪,并退回保释金。

法官也向达因的家属表达哀悼之意,“愿他的灵魂安息于正义者的心中。”

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阐明,对于任何还未经法庭宣判的刑事案件,控方可告知法庭有关总检察长不继续提控的决定。

较早前,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告诉法庭,随着达因离世,控方将不再继续提控他。

“控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无意继续对他提出诉讼,我们交由法庭酌情决定。

“我们不会继续对达因的诉讼,因为被告已经离世,但我们收到来自拉治与萨赫(Raj & Sach)律师楼的来信,他们在信中反对终止诉讼。”

旺沙哈鲁丁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继续诉讼的权力是归控方所有。

“当有一项提控时,必须要有一个被提控的主体。”

达因于本月13日在一家私人医院逝世,享年86岁。

1月29日,达因在地庭被控未遵守通知书,以申报其资产,其中包括数辆豪华车、公司,以及吉隆坡、雪兰莪、彭亨、森美兰、霹雳和吉打一带的房产。

 

ADVERTISEMENT

 
 

 

反应

 

要闻

法律专家:控方别无选择 达因逝世案件或撤控

(吉隆坡16日讯)法律专家认为,随着财政部前部长敦达因辞世,控方在别无选择下或将撤回控状,终止其未申报资产指控。

前副检察司法汉里德向网媒《Scoop》指出,刑事诉讼本质是针对个人的,一旦被告去世,当局别无选择,通常只能撤回指控。

“控方须上庭撤回指控,但即使控方不主动撤控,相信法庭也会自行撤销案件。”

无法对已故者判刑

然而,法汉里德也说,在某些例外或情况下,即使涉案者去世,控方仍然可以继续诉讼。

“例如涉及公司环境犯罪的案件,即使董事去世,只要有新人接任该职位,案件就可继续推进。”

与此同时,律师拿督斯里拉詹纳瓦拉南受访时也指出,倘若被告在审讯期间去世,诉讼程序就会终止。

“一旦被告过世,无法行使宪法保障的辩护权,法庭就无法继续审讯,也不能对已故的被告判刑。”

当被询及当局是否仍能追查达因的资产时,拉詹表示,未申报资产的指控是针对个人的,无法转移给另一方。

“此类声明通知是专门发送给被告的。”

税收局可就遗产兴讼

另一方面,律师斯里慕鲁根则阐明,如果其他人曾协助或教唆达因,那么他们就可能被起诉,这样一来,他们的案件或许就能为追踪资产提供线索。

他表示,内陆税收局可对达因的遗产提出民事诉讼,以追讨其未申报的资产。

“他们无法继续起诉达因,因为我们不能对离世者提起刑事诉讼或监禁,所以,控方将不得不撤回指控。”

他强调,目前法庭仍未对达因的案子进行裁决,因此,达因是以无罪身分辞世。

达因此前因中风接受治疗,于本月13日在阿松大医院与世长辞。

今年1月29日,达因因未按反贪会要求申报财产而面临指控,惟他不认罪。其名下未申报的71项财产清单,其中焦点是一家上市公司海中天(AVI,8885,主板消费股)。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