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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7滥权及洗钱罪 法庭谕令合并联审

(吉隆坡16日讯)地方法庭今日谕令,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所面对的4项滥用职权及贪污控罪,以及3项洗黑钱控罪合并进行联合审理。

这一决定旨在节省司法资源,同时维护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法官阿祖拉在其口头判决中表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65条文,联合审理是可行的,因为相关指控都源自同一系列行为。

“联合审理是为了维护正义。此外,这将节省法庭的时间和资源。”

阿祖拉今日在口头判决中说,依法控方必须首先建立表面证据,然后提供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才能使被告被定罪。

“被告也不会受到损害,因为他将获准尽早提出辩护。”

也是土团党主席的慕尤丁,于2023年3月10日在吉隆坡地庭首次面临6项控罪,其中包括4项滥用职权收贿,总金额高达2亿3250万令吉,以及2项收取非法活动收益的控罪。同年3月13日,他在莎阿南地庭再面对一项涉及5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该案后来移交吉隆坡地庭审理。

控方指控,慕尤丁利用其担任首相期间的职权,为土团党获取巨额资金,同时涉嫌参与洗黑钱活动。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早在2023年5月提出申请,要求将上述7项控罪合并审理,以便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法官阿祖拉对此表示支持,认为联合审理符合正义原则,并能避免重复审理浪费司法资源。

阿祖拉补充,控方必须依法律程序,先建立表面证据,再提供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才能令被告被定罪。

控方预计将在审理过程中传召30名证人出庭作证,以支持指控。与此同时,慕尤丁的辩护团队,由律师古马拉恩德兰及仄丹代表,强调将积极准备应对控方提出的证据与指控。

法庭已择定2025年2月18日进行案件管理,为正式审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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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期间煽动论移交高庭审理 慕尤丁不认罪允5000令吉保外

(吉隆坡4日讯)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将通过律师,向联邦法院提出鉴定1948年煽动法令一些条款的有效性的参照规范申请。

慕尤丁面对煽动指控,被控于去年在能吉里补选期间,在吉兰丹话旺生的政治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他不认罪。

高庭法官拿督惹米尔将案件定在3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等待被告处理有关的申请。

法庭也维持话望生地庭早前所定下的5000令吉保释金,允许慕尤丁交保候审。

慕尤丁是首位在煽动法令下被控告的前首相,他的辩护律师是律阿米尔韩沙。

副检察司阿兹丽娜为本案主控官。

根据控状,慕尤丁于8月14日晚上10时30分至11时50分之间,在柏拉苏(Perasu)垦殖区Semai Bakti礼堂附近的空地,发表触及3R课题(种族、宗教和王室)的言论。

控状指出,被告称说,在第15届全国大选之后,虽然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获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没获得国家元首邀请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发表任何煽动言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是从话旺生地庭移交到吉隆坡高庭审理。

较早前,阿米尔韩沙告诉法庭,辩方将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84条文之下,把与其当事人面对的煽动案相关法律问题,带上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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