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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因虐女被罚款 生母养父疑打死5岁儿

(新山4日讯)今年才因虐打长女被判罚款,生母与养父疑再向孩童施暴,把5岁男童活活虐打致死。

这起虐打致死案于昨天中午12时20分被揭发,35岁生母把奄奄一息的男童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时,男童已在送院途中不治身亡。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祖凯里今日发表文告透露,这对嫌犯涉嫌在今年6月开始虐打男童,而且今年嫌犯因虐打男童的姐姐犯下刑事罪,被判罚款,结果这次虐打酿成人命悲剧。

他说,新山中央医院职员发现男童全身包括胸腹、后背及嘴巴皆有淤伤,怀疑是虐打所致,马上联络警方。

“警方马上在医院逮捕男童的生母,同时也前往士姑来顺和花园的住家逮捕男童的32岁养父。”

他表示,男童的生母与养父是情侣关系,这对嫌犯与男童、男童8岁的姐姐及2岁弟弟同住一个屋檐下,目前两姐弟在医院接受详细的验伤鉴定。

他说,警方接获医院职员的投报后,马上展开逮捕行动,并前往嫌犯住家搜证,警方在住家厕所搜出一条水管、在大厅沙发发现木棍和PE管,屋内也发现血迹,所有证物皆被警方扣查。

“根据新山中央医院的初步检查,男童是在送院途中身亡,详细的解剖在今早9时进行。”

他说,男童的生母及养父皆有犯罪前科,分别是疏忽照顾孩童及4宗毒品案,但嫌犯被捕后尿检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以及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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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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