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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扎希DNAA裁决 律师公会申请遭驳回

(吉隆坡27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大马律师公会挑战总检察长决定在副首相阿末扎希博士涉及的健康思维基金贪污案停止检控,所提出的司法复核。

法官拿督阿马吉星也否决大马律师公会寻求把此事所涉及的3项宪法问题,交由联邦法院裁决所提出的申请。

阿马吉星在宣判时指出,大马律师公会的申请没达到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因此,法庭不能予以批准。

“此外,此事不属于司法复核范畴。总检察长没有义务向大马律师协会提供(调查阿末扎希的)文件。”

阿马吉星谕令向总检察长支付1万令吉堂费。

他是4月18日聆听双方代表律师的口头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大马律师公会在去年12月2日提出上述申请,并把总检察长和副首相列为答辩人。

大马律师公会寻求法庭发出调卷令(certiorari),以撤销总检察长在去年9月4日寻求法庭让在健康思维基金案面对47项失信、贪污和洗黑钱控状的阿末扎希获得“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的决定。

大马律师公会也寻求法庭宣判拿督柯林劳伦斯(现已擢升上诉庭法官)在去年9月4日作出的裁决无效及已超出权限。

高庭在去年9月4日裁决,阿末扎希被控健思基金会资金案47项失信、贪污和洗黑钱控状“释放不等于无罪”。

控方当天向法庭要求停止对阿末扎希的所有检控程序,并申请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以便深入调查此案,获得法官柯林劳伦斯的批准。

大马律师公会和总检察长的代表律师分别为史蒂芬迪鲁及高级联邦律师山苏博哈山,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则是拿督郑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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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高庭近期已有判令 律师楼招牌无需执照

(八打灵再也27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说,律师楼受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监管,所以没有义务申请招牌执照,而且高庭近期已有这方面的宣判。

律师公会劝会员知会地方当局和其他单位关于法庭的有关决定,以便撤回向律师楼发出的相关通知和罚单。

律师公会在志期9月24日致会员通告中指出,莎阿南高庭于7月裁决YH Boo & Partners 只需遵守法律专业法令及其章程即可。

法庭撤销罚单

律师公会指法庭撤销加影市议会因为律师楼没有申请招牌广告执照所发出的罚单。

“法官提出了广义的理由,指出2001 年法律专业(宣传)规则适用,因为它是一部具体的法律,与管理广告的相关地方议会条例不同。”

律师公会说,鉴于法庭这项宣判,律师楼无需向地方当局申请广告执照以展示招牌和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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