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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恐怖组织 大马男子被捕 

(新加坡9日讯)一名在新加坡工作的马来西亚籍清洁工因思想激进化、支持恐怖组织,并向往和妻子到叙利亚参加圣战,去年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逮捕,且被遣返大马。 

新加坡籍妻子因被丈夫灌输激进思想,受限制令约束两年。 

内部安全局是在2020年7月援引内安法逮捕大马男子菲尔道斯(33岁)。 

新加坡内安局今天中午发文告说,菲尔道斯于2016年在网上接触到“回教国”组织(IS)的宣传资料后,开始变得激进化。到了2018年初,他已深信“回教国”组织是为宗教而战,并认为组织使用暴力建立哈里发国是正当的。 

即使“回教国”组织在叙利亚和伊拉克的据点失守,他仍然热烈支持组织,并积极在社交媒体发布有关“回教国”组织和圣战的内容。他甚至在去年3月自制一面“回教国”组织旗帜,挂在家中表示忠诚。 

虽然菲尔道斯想到叙利亚参加圣战,调查没有发现他已计划任何具体袭击,或企图在新加坡发动任何暴力行为。 

内安局一直与马来西亚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政治部反恐组密切合作,调查菲尔道斯。新加坡完成调查后,撤销了他的工作证件,并于去年8月将他遣返回国,交由当地反恐组处置。 

至于菲尔道斯的新加坡籍妻子鲁卡亚(34岁),内安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她受丈夫的影响而激进化,因此于去年8月向她发出两年限制令。 

鲁卡亚是一名家庭主妇,也兼职当宗教师。她在2018年12月与丈夫结婚后,开始被对方灌输激进思想。尽管她起初有些疑虑,但最终还是支持丈夫,愿意带着两个孩子跟随他到叙利亚。 

调查没有发现鲁卡亚曾企图灌输他人支持“回教国”组织的想法。她的回教宗教师鉴定计划认证已被吊销,不能继续授课。她目前在接受宗教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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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与恐怖组织有关资讯 前囚犯面控4罪

(哥打峇鲁24日讯)一名前囚犯因拥有与达伊沙(DAESH)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今日在哥打峇鲁地庭面对4项控状,不过案件获准移至吉隆坡高庭审理。

此案今天在哥打峇鲁地庭过堂,法官祖基菲阿巴拉在副检察司沙菲克提出申请后,作出将案件移至吉隆坡高庭审理的决定。

被告聂莫哈末沙拉胡丁(40岁),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对此决定也没有提出反对。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10日早上9时15分,在哥打真巴区,其手机内藏有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被告的第一部手机内藏有1020张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照片、26个视频以及321篇PDF格式的相关文章;第二部手机则藏有378张照片、36个视频以及244篇PDF格式的相关文章。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130JB(1)条文下,于7月21日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的监禁及罚款,并没收任何相关的资料。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于6月10日晚上10时15分发现,被告通过“Ahmad Saif Al-Islam Il”名义的脸书帐号,向哈里发国(IS)圣战组织提供支持。

由于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40年监禁或罚款。

最后一项控状,被告也承认自己是哈里发国(IS)圣战组织的成员,并向组织领导人宣誓效忠,以支持位于哥打真巴的组织。被告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支持恐怖组织),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40年监禁或罚款。 

被告聂莫哈末沙拉胡丁曾于2018年因拥有与达伊沙(DAESH)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在刑事法典第130JB(1)条文下,被判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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