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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海隧案交高庭被驳 明如期地庭开审

(吉隆坡12日讯)吉隆坡高庭驳回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涉及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并裁决此案如期在明天于地庭开审。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是在聆听申请方律师哥宾星,和控方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作出有关裁决。

莫哈末嘉米尔指出,贪污案件一般是在地庭审理,地庭法官具备经验审理此案,也有能力应对在审讯中所出现的特殊状况。

他表示,申请方也无法具体说明是什么特殊情况下,以致需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

针对此,哥宾星表示,将提出上诉,并要求暂缓此案在地庭审讯,惟其申请也被莫哈末嘉米尔驳回;这也意味著,案件将如期于明日开审。

林冠英在此之前于宣誓书中提及,他的案件需移交高庭审理,以便得到上诉至联邦法院的机会。

旺沙哈鲁丁表示,控方反对上述申请,理由包括此申请是最后一分钟才入禀。控方已做好准备,并传召了数名来自槟城的证人供证。

控辩双方去年12月21日同意法庭所择定的审讯日期。此案原定今年6月8日开审,惟因政府宣布实施全面封锁而被迫展延。较早前已择定的其它审讯日是7月13至16日、7月28和29日、8月16至20日、9月6至10日、9月20至24日及12月13至17日审讯。

根据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被指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拿督扎鲁所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助对方获取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则指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其日后盈利的10%,将作为协助该公司获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在2011年3月于吉隆坡一酒店犯下有关罪行。

林冠英同时也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他被指在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光大21楼的槟州土地及矿务局办公室,犯下有关两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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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行动党党选】是否寻求蝉联主席 林冠英:到时会宣布

(北海2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今日表示,目前尚未到宣布是否寻求蝉联的时机,并强调届时会作出正式决定。

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在来临的3月16日行动党中央选举的动向备受瞩目,惟他至今仍不愿透露会否在主席职上寻求蝉联。

林冠英也是峇眼国会议员兼亚逸布迪州议员,他今日在其服务中心移交拨款给病患及社团组织后受,这样回应媒体的提问。

“现在还不要讲,时候到了我就会宣布。”

有消息说,林冠英在过去2个月为寻求蝉联主席事宜,积极在全马走动,以争取广泛的支持。

一般认为,民主行动党目前出现的分歧与紧张局势,相信是与其特别助理陈楷棕日前在槟州举行的丹斯里林吉祥感恩宴上,斥责槟主席沈志强为“反骨仔”后,而升温。

随着行动党顾问陈国伟与总财政方贵伦宣布不竞选中委下,林冠英显然少了元老派的支持,使到选情也更为激烈和成为瞩目的焦点。

坊间盛传,一股党内势力正酝酿在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中选为中委后,推举他担任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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