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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海底隧道案 林冠英加控2罪

(北海11日讯)针对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件,财政部前部长林冠英第三次面控,今日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地挪用财物)罪刑下,面对二项新控状,惟林冠英否认有罪。

林冠英(60岁)也是槟州前首席部长,他于今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在妻子周玉清、父亲林吉祥、母亲梁玉治、妹妹林慧英及众国州议员陪同下,步入位于北海法庭的反贪污委员会特别法庭。

林冠英面控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二项新控状,于上午11时准时开始,较后,他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明不认罪,整个面控过程仅耗时17分钟便结束。

这项案件的法官是阿末阿兹哈里,主控官是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成员法兰欣及西瓦蓝吉妮,至于林冠英的辩护律师团,则有哥宾星、兰加巴、雷尔及西华尼申。

另外,现场出席的国州议员,包括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孙意志、再里尔、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峇眼达南州议员沙迪斯、浮罗池滑州议员李俊杰、光大州议员郑来兴、双溪槟榔州议员林秀琴、峇都兰樟州议员王耶宗、亚依淡州议员黄顺祥等人。

被告:林冠英

年龄:60岁

过堂日期:10月12日

控状一:

被告林冠英被控于2015年2月17日,在位于槟州乔治市光大第21层楼的土地矿物局办公室,不诚实地致使槟州土地注册官,将槟州政府所拥有的土地,即东北县丹绒槟榔 Lot Tanah No.H.S.(D)18801,No PT Lot 702 Seksyen 1,以1亿3508万6094令吉售卖给Ewein Zenith私人有限公司。

控状二:

被告林冠英被控于2017年3月22日,在位于槟州乔治市光大第21层楼的土地矿物局办公室,不诚实地致使槟州土地注册官,将槟州政府所拥有的土地,即东北县丹绒槟榔 Lot Tanah No H.S.(D)19318,No PT Lot 10012 Seksyen 1,以7366万8986令吉售卖给Zenith Urban发展有限公司。

触犯罪刑:

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57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刑坐牢不少于6个月和不超过5年,另加鞭笞和罚款。

主控官申请转交隆法庭同审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基于林冠英于8月7日在吉隆坡贪污案特别法庭,被控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于8月10日则在北海反贪案特别法庭,在相同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并转交至吉隆坡法庭同审,因此,向法官申请将案件转交至吉隆坡法庭同审。

他在法庭上说,由于案件主要证人是居住在巴生谷河流域,同时皆是有关海底隧道计划案;负责调查的一方是来自布城反贪会总部,所有重要文件都存放在总部,基于安全及公正为由,要求将案件转移至吉隆坡法庭。

较后,哥宾星则以案件所指的地点是在槟城州,主控官提出反贪会总部位于布城的理由并不充分,于是反对将案件转移至吉隆坡法庭。

法官聆听双方论述后,宣判案件转移至吉隆坡地庭,并于10月12日过堂。

此外,主控官也没向法庭提出额外保释金,并引用及维持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另外二项控状的保外条件,即100万令吉及2名本地担保人。

反贪会拥99%把握胜诉

旺沙哈鲁丁说,针对林冠英在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件,反贪会不会打没有把握的仗,反贪会是拥有99%的把握胜诉,至于另外的1%则由天定。

旺沙哈鲁丁在步出法庭大厦并召开记者会时说,这是槟城海底隧道计划案件最后一项提控。

“今日的控状是‘所有控状之母’(mother of all charges),海底隧道案有了头,也有了身体,所以就需要有尾巴(结尾)。”

此外,他透露这起案件主要证人,共有10人,都是居住在巴生谷一带。

限进入法庭大厦范围人数

由于我国仍处于复苏式行动管控指令期间,威北警方在林冠英抵达北海法庭面控时段,限制进入法庭大厦范围人数。

威北警方于今日出动100名警员,在法庭内外维持公共秩序,至于槟州卫生局也派员前往法庭,劝请民众遵守管控令标准作业程序。

现场除了陪同林冠英出席的家人及辩护律师团外,还有40名国州市议员,以及28名媒体代表获准进入法庭大厦范围。

因此,虽然早前消息指林冠英将于上午9时面控,惟反贪会于周四晚上通知,其案件延后至上午11时才进行。惟大批媒体记者,于上午8时许已守候在北海法庭篱笆外,等候进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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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医疗保险付医药费 费用比原价高3至4倍!

(吉隆坡10日讯)国家银行指国内保险公司在未经批准下,擅自作出医疗保险保费调涨多达40至70%的决定。

国行也揭露,直接使用医疗保险支付私人医院的医药费,其费用比原本要支付的医药费,或是先付后索赔(pay-and-claim)都高出3至4倍!

国行官员是今早在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召集国行、卫生部官员及执政党国会后座议员进行闭门汇报会期间,发表上述声明。

政府是在医疗保险保费飙涨引起民怨后,在国会召开上述关于医疗费用通货膨胀及重新检讨医疗与健康保险或回教保险保费的汇报会。

根据国行提供给出席汇报会的后座议员的资料,私人医院医药费参差不齐和不透明,尤其是使用保险“付款保证书”(guarantee letter)和“先付款后索赔”(pay-and-claim)的患者医药费差距很大。

以骨痛热症为例,患者先付款后索赔,其医药费为1288令吉;若使用保险“付款保证书”,保险公司需要支付给医院的费用则高出近4倍,即4978令吉。

若是肺炎患者,“先付款后索赔”的医药费为2654令吉,而使用“付款保证书”的费用为6859令吉,高出近3倍。

国行的资料指出,越来越多人使用私人医院服务,导致医疗保费索赔持续增加。

由于价格上涨和治疗次数持续增加,导致医疗费用更高,2020年的每次治疗费平均为8800令吉,2023年则上涨至1万700令吉。

保险索赔方面,在2020年,每100名投保人中有6.8人提出索赔,去年则上升至8.6人。

资料也显示,导致国内医药费上涨的原因,包括非传染性疾病增加、出现新旧传染病、人口老化和心理健康问题、医疗服务技术进步、气候变化及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医护人员工资。

出席的议员们一致认为,应冻结保险公司调涨保费一年,但国行需要先研究,不能贸然宣布冻结,否则会影响保险市场,保险公司撤离大马市场。

林冠英:未获批准怎敢先斩后奏

“国行行长拿督阿都拉昔的言论令人难以置信,保险公司若没得到国行批准,怎敢先斩后奏,擅自调涨保费。”

参与汇报会的行动党主席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说,国行称保险公司在未获得批准下,擅自调涨医疗保费,此番言论令人难以置信。

他说,将医疗保费调涨至70%让保客无法接受,建议保险公司仅将保费调涨10%。

行动党木威区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说,国行没有解释,为何上述两种支付方式,医药费总额的差距会那么大。

公正党峇央峇鲁区国会议员沈志勤受询时指出,国行表示会为受影响保客寻求临时解决方案。

“我们也希望国行能找到一个长期方针,在维护保客权益同时,保障所有利益相关者利益。”

邱培栋:探讨为B40 M40补贴医保

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说,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在汇报会上表示,正在探讨为B40和M40群体补贴医药保费的可能性。

此外,国行也与保险公司洽谈,如何推行可负担的医疗保险,并在考虑后座国会议员建议后,于年尾宣布解决保费上涨方案。

国行也提到,卫生部会制定一项机制,确保私人医院医药费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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