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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部分服装店营业 执法员令关

(槟城14日讯)尽管在落实行动管控令的地区,夜市、服装店、自助洗衣店、眼镜店和理发店都不获准营业,但仍有部分服装店昨天还是营业,被执法人员指示关店。

槟岛市长拿督尤端祥说,昨日落实管控制令的首天,执法人员进行监督及检查时,发现不获准营业的商店仍开店,大多是商场里服装店。“不过,执法人员并没采取行动,而是指示业者立即关店。”

他今早陪同掌管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的行政议员佳日星召开记者会后,受询时这么说。

佳日星指出,他已指示槟威2个地方政府加强监督,突击检查行动增加一倍,确保所有人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

他也说,除了确保安全及健康,也要协助恢复经济,因此建议将原本6月结束的“拥房运动”(HOC),延长至年尾。

他说,州政府目标是在2030年提供22万房屋单位,他今早在会议上也批准近4000单位,至今州内已有11万3960可负担房屋单位(分别已批准建设、正在建设及已落成)。

另一方面,威省市长拿督罗查里说,他们将每天消毒巴刹,也会在13主要巴刹,安排10至15名前线人员驻守,确保民众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他提醒民众,若要到市政厅处理事务,可通过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他说,他们会向一些不获准营业的小贩,如夜市小贩收集意见,看如何安排适合地段让小贩们摆档。“一些早市及街边小贩还是获准营业,若夜市小贩有适合摆档的地点,可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实地考察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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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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