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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作标杆裁决 私生子女无遗嘱可分享遗产

(布城18日讯)联邦法院作出标杆性裁定,非回教徒私生子女有权分享在未立遗嘱之下就去世的父母的遗产。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说,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中定义的“后嗣”(issue)一词,必须包括与已故父母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无论孩子是否合法。

根据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报道,联邦法院在聆审一名21岁女子入禀的上诉案时作出上述裁决。该女子的父亲是一名富商,但父母亲没有合法结婚。

她说,此上诉案的核心问题是,遗产分配法令条文中的“孩子”及“ 后嗣”字眼,是否应该根据联邦宪法第8条以非歧视的方式来解读。

联邦法院第8条款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皆享有法律的平等保障。

另两名法官为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以及联邦法院法官哈斯娜。

法官也裁决,答辩人须支付5万令吉堂费给该名女子。

这场纠纷始于2020 年,当时这名女子试图要求获得她已故父亲的遗产份额。

她父亲是一名商人,后者的合法妻子拒绝分配遗产给该女子,该女子于2015年入禀高庭,要求根据遗产分配法令继承她所应得的遗产份额。

由于其已故父亲没有立下遗嘱,须交由高庭决定遗产分配,而死者遗孀以丈夫与其他人生下的孩子是私生子为由,要求宣判后者无权继承遗产。

高庭于2018年批准了死者遗孀的要求,并于次年获得上诉庭确认,从而导致本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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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B儿童之家丑闻】回教律师:父母若未注册 获救孩童或列私生子

(吉隆坡28日讯)GISB控股福利之家的部分儿童的父母若没有合法的婚姻证书,这些孩童将可能被归类为私生子。

马来西亚回教律师协会(PGSM)主席慕沙阿旺说,根据1984年联邦直辖区回教家庭法令规定,孩子的亲子身分取决于其父母的婚姻状态。

“如果一名父亲要承认某人是其子女,他需要提供合法的结婚证书。如果没有证书,他需要到回教法庭确认其婚姻的合法性。”

他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然而,这些从福利之家救出的儿童,有些父母似乎不认得自己的孩子,造成孩子的身分不明。

他指出,对于那些因非婚生或未注册婚姻所生的孩子,最大的挑战是确定其父母的婚姻状态,尤其是需要提交结婚文件及传召婚礼证婚人等。

“可能有证人,也可能没有,或者证人已经去世或下落不明。这种情况下,婚姻可能被视为无效,从而导致孩子被归类为私生子。”

父母受促向当局确认

他强调,因此,孩子的父母受促向有关当局确认他们与孩子之间的亲子身分合法性。

他说,若无法确定孩子的亲子身分,这些孩子将会面对如教育、卫生和国籍等的基本人权难题。

他解释,在回教法中,被遗弃或没有监护人的小孩被称为“al-laqit”(遗弃儿童),发现或通报者有责任将小孩交给有关当局以便照顾。

他指出,因此,所有回教徒,包括政府或回教财库基金(Baitulmal) ,有责任照顾或安置这些被遗弃或没有监护人的小孩,直到他们成年,或者交给有能力照顾他们的回教家庭领养。

他说,大马回教律师协会愿意提供专业知识,帮助政府解决这些孩子的亲子身分问题。

获救者父母未现身

9月23日,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说,警方从福利之家救出的572名儿童和青少年后,至今两周仍未见他们的父母现身认回他们。

据称,这些孩子实际上是GISB成员的子女,他们利用所谓的福利之家名义,获得公众的捐款,来掩盖他们是孩子的父母。

令人感到痛心的是,一些被警方扣留的父母不承认被救的孩子是他们的子女,而调查显示,有些孩子并不知道他们的父母是谁。

身分不明恐变“无国籍”

另一方面,民事与回教法执业律师莫哈末哈里兹从民事法律框架分析此课题说,亲子身分不明确的儿童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被列为“无国籍”或没有国籍的人士。

他指出,大马的国籍法律非常严格,不能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佐证下,仅凭某人声称孩子有权注册为公民。

这些获救儿童必须尽快进行亲子身份确认过程,以避免包括继承权纠纷的问题。

“根据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记法令第7条文,为亲子登记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而有关确认必须通过法庭程序,尽管法庭程序耗时耗费。”

在涉及疑似虐待或忽视儿童的案件中,可使用的民事法律平台是透过2001年儿童法令和2017年儿童性侵犯案法令等提出诉讼。

此外,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监护人的疏忽或忽视行为,并要求赔偿。

莫哈末哈里兹强调,在确认儿童亲子身分的过程中,宣传活动、非政府组织和执法机构扮演重要的角色。

“作出的决定必须考虑到儿童的福祉和权利,包括认识自己父母的权利以及透过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这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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