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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局3官员涉索贿50万获释

(亚罗士打6日讯)3名槟州法律局官员涉嫌索贿50万令吉遭扣,在协助反贪会调查后,其中2名嫌犯已获得释放。

吉打州反贪污委员会主席拿督沙哈仑说,至于延扣期在明日届满的42岁华裔嫌犯,在协助反贪会调查后将获释。

据悉,3嫌犯涉向一名公众索取贿金,以便确保后者所投报商业罪案,将涉嫌者控上庭;他们过后收取10万令吉。

反贪会官分别在嫌犯办事处和住家,充公部分现款。

本月2日,3人遭吉打反贪会延长扣留6天,到本月7日;另两位嫌犯,则柀延扣3天,至本月4日协助调查。

反贪会是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17(a)条文调查,在此控状下,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为20年,罚款额最高是贿金的五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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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法律局高官不认2贪污罪

(亚罗士打7日讯)涉嫌索贿及收取贿款,于昨日被控上北海法庭的槟州法律局高官林嘉义(42岁,译名),今日再被控上亚罗士打法庭,他同样的否认有罪。

被告林嘉义,今日在2名家人陪同下,大清早到亚罗士打第二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2020年3月8日中午12时43分,在吉打反贪会办公室,身为槟州检察署任职官员,涉嫌同意向吴金雄(译音)收取10万令吉现款,作为建议影响检察署主任提控触犯刑事法典420(欺诈)条文的陈英隆,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16(a)(B)条文,并可在24(1)条文同读。

地庭法官慕达查尼聆审后,谕令被告以1万令吉,由1人保释候审,同时必需在每个月首周到布城反贪会总部报到,案展至8月19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法罗斯和莫哈末慕再尼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洪春本。

被告家人过后缴交保释金。

林嘉义昨天也因涉嫌索贿及收取贿款,被带到北海法庭面对两项贪污控状,他也否认有罪,获准以一名担保人、2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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