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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恶意指控警方 无业男不认罪2万保外

(槟城9日讯)涉嫌在面簿专页发表恶意指控警方言论,40岁无业男子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被控上庭,被告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

根据控状,来自森美兰的被告哈利达斯,被控于2018年3月26日中午12时37分,在”Defend People’s Rights Group”面簿专页及www.makklada.org制作及发表名为“Talk about GE14-Part 11#vote for PH #kick out BN”,”So Many Dummy Police Officers in Malaysia”的内容,恶意指控警方及伤及他人感受。

一位居住于亚依淡的民众在2018年3月28日上午9时阅读到该文章后,前往警局做出相关投报。

被告被指触犯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传播意图伤害他人的信息内容) ,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若之后再犯,每天可被罚款1000令吉。

主控官娜比拉副检察司原本建议不让被告保释,但若法庭允许保外,保释金至少是3万令吉。

法庭过后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保释人保外及不可在这期间于网上发表相关内容,并将案件定于3月11日过堂。

据了解,被告无法缴付保释金,因此无法保外。

被告也曾于去年11月因上载一则影片,质疑柔佛总警长拿督阿育甘的诚信,同时也指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失职,而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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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揭命案 女子疑忧郁症复发轻生

(吉隆坡15日讯)华裔女子疑因脊椎手术后的痛感加剧导致忧郁症复发,在绝望中选择轻生,疑似在开车期间割伤手部和颈部。

疑似死者猝死后,车子失控而在路上滑行一段路,撞上一名摩托骑士后,也冲至路上的分界堤。

看似普通车祸的事故引起周遭的民众注意,他们在截停轿车调查后,发现女子倒在车内,才揭发这起命案。

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助理总监证实此案,并透露初步检查发现死者的手部和颈部都有严重的伤势。

“根据初步信息,死者相信因为其健康问题而蒙受压力。”

阿末苏卡诺指女死者曾于昨晚9时15分发送一则WhatsApp信息给丈夫,嘱咐丈夫好好照顾自己,要坚强、不要伤心,并感谢丈夫一路来的帮助。

他说,警方调查发现,女死者面对背部疼痛,才轻生结束痛苦。

他说,警方于昨晚10时24分接获投报赶往现场时,发现车内司机(45岁)已毙命。女死者遗体已被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进行解剖。

“警方目前援引猝死案展开调查。”

丈夫见不到最后一面

张姓女死者的丈夫陈先生指出,妻子于昨晚9时许突然开车出门,他因担忧妻子的安全而决定报警,并在脸书上传寻人启事,寻求网民协助。

“怎料逾一小时后接获来电,指在甲洞的某路口发现妻子的车子。当我赶到现场后,发现妻子颈部有伤且已无气息,连她最后一面也见不到。”

他说,其妻子于2020年至2021年期间,诊断出患有忧郁症,但事后服药痊愈。怎料妻子数月前因感到背部疼痛前往医院检查时,却被诊断出脊椎软骨突出,之后决定于10月尾动手术。

他说,惟手术后未有好转,反而加剧疼痛,妻子也在种种压力下忧郁症复发,两周前求医再度开始服用精神药物。

此案于昨晚10时15分,在吉隆坡甲洞路靠近马银行的路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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