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申请保护令及保释不果 吴良洋延扣至下月20日

(吉隆坡16人讯)涉嫌网络赌博非法集团活动而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下延扣的吴良洋(译音,洋名Alvin Goh),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及保释不果,将继续延扣至12月20日。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今天聆听申请方和答辩人的陈词后,驳回吴良洋的上述申请。

“在研究申请方和答辩人的书面陈词后,我认同答辩人提出的初步反对,因此我驳回这项申请。”

吴良洋于11月3日向吉隆坡高庭提出诉讼申请,将查案官凯鲁法兹鲁助理警监、一名吉隆坡法庭推事、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吴良洋在诉讼中除了向法庭提出司法复核,挑战防范罪案法令(POCA)第4(1)(a)条文和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4(1)(c)条文对其延扣21天的合法性,也要求法官批准人身保护令,以免他在保释期间再次遭逮捕。

吴良洋的代表律师是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哥宾星和雷杰克(译音);答辩人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欣迪高级联邦律师。

较早前,莫哈末欣迪提出初步反对时说,吴良洋申请挑战的是之前通过防范罪案法令发出的21天延扣令,但警方在周五已获得推事庭批准对吴良洋发出38天延扣令,因此上述申请已变成学术性了。

哥巴斯里南则辩称,用以延扣其当事人的防范罪案法令条文违反宪法,任何通过该条文发出的指令是无效的。

莫哈末欣迪较后在庭外告诉记者,吴良洋的38天延扣令期限将在12月2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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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新加坡永久居民涉洗钱未被捕 警称未接中国捉人要求

(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没有逮捕中国籍新加坡永久居民闫振兴(音译),是因为中国当局没有要求新加坡这样做。

闫振兴(40多岁)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他在2日与家人从新加坡坐船到峇淡岛度假,在渡轮码头遭印尼移民局扣留。

印尼移民监督和执法局局长尤尔迪5日在记者会上说,闫振兴因为涉及中国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约1800万美元(约
7959.7万令吉)的洗钱活动,遭中国政府通缉。

尤尔迪补充说,印尼当局是因为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才采取行动逮捕他,将把他移交给在雅加达的国际刑警组织。

新加坡警方和移民与关卡局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当局知道国际刑警组织对闫振兴发出红色通缉令。不过,根据新加坡法律,该红色通缉令“并不赋予警方逮捕被外国司法管辖区通缉的逃犯的权力”。

“警方只能根据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捉人,但是中国当局没向我们要求协助。”

当局补充说,闫振兴获得永久居民身分时,国际刑警组织尚未向他发出红色通缉令。

彭博社查询发现,闫振兴自2015年以来拥有一家公司Raising,经营电子零部件批发和承包装修,曾在中国广东省和菲律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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