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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兴都庙位于私人地 隆市厅:已觅新址安置

(八打灵再也20日讯)吉隆坡市政厅针对“拆百年兴都庙建回教堂”事件,强调有关土地并非政府的土地,而是属于私人公司拥有;但地方政府已确定一处新地点,安置受影响的膜拜场所,确保印度教信徒能继续舒适和谐进行宗教活动。

吉隆坡市政厅今日发文告指出,市政局已知悉有关在吉隆坡印度回教堂路(Jalan Masjid India)一块私人公司土地上兴建回教堂的建议,并针对问题采取积极措施。

“这片私人公司拥有的土地引起关注,是因为其中一小部分目前是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女神兴都庙的所在地。”

据了解,这座兴都庙是在国家独立前建造,至今已有逾百年历史。

文告说,这个项目是由该私人公司作为合法土地拥有者所提出的建议,并非来自政府。

“不过,吉隆坡市政厅作为政府授权的机构,将协助各方寻找最佳解决方案,以确保所有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并避免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

吉隆坡市政厅保证,所有已经或来将采取的措施,皆符合《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原则。

“我们将透明和公平的进行搬迁过程,并与相关利益方的讨论,确保顺利落实。”

此外,吉隆坡市政厅承诺,在搬迁完成前,不会在现有地点进行任何拆除活动,庙宇可继续正常运作,直至搬迁工作圆满完成。

“吉隆坡市政厅感谢各方合作,确保搬迁过程顺利进行,我们也呼吁所有人共同维护国家的宗教和谐,尊重宗教多元性。”

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比嘉和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将针对此事召开记者会;她早前指出,我国向来都以在宗教和文化事务方面,展现相互尊重为荣。

“吉隆坡市政厅和警方一向来都协助各族群顺利举办宗教活动。我们在处理此事时,必须保持冷静与理性,以达成公平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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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都庙搬迁风波】驳斥有关兴都庙指控 安比嘉:勿散播不实言论

(吉隆坡29日讯)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比嘉驳斥关于印度回教堂路斯里巴拉卡里雅曼兴都庙搬迁事件的4个错误指控,强调该庙是合法庙宇,并力促各界停止散播不实言论。

她今日与巴东色海前国会议员兼庙宇管理层代表苏仁德兰发表联合文告表示,尽管兴都庙搬迁事件已在周二告一段落,但坊间仍充斥着各种舆论,其中一些言论甚至带有煽动性成分。

安比嘉指出,指该庙宇“不合法”的指控完全忽略了该庙在原址上的历史背景,毕竟该庙自19世纪便存在,这比我国独立更早。

她力证,该庙曾于2008年配合隆市政厅进行重建,而有关改建工程是在隆市政厅知情和同意下进行,这足以证明该庙从未被视为“非法”,而是受到当局承认。

“Jakel集团在2014年购地时,庙宇早已存在,并依法享有一定权益,因此,我曾要求隆市政厅公开与Jakel之间的土地买卖合约,以厘清庙宇的法律地位。

“若此案进入司法程序,我们会将根据2005年国家遗产法及其他相关法令,为庙宇据理力争。”

至于庙宇因土地增值而获利的指控,安比嘉驳斥道,该庙建立时,庙地仍无人登记所有权,丝毫没有经济价值。

“现在以市价评估庙地,还指责庙宇‘意外获利’的说法别有用心,更何况政府现已承诺,新庙地将被宪报为宗教用途,不得用于商业开发或出售。”

与此同时,安比嘉也驳斥“庙宇非法侵占土地”的歪论,她说,该庙远比隆市政厅和Jakel公司更早在原址扎根,将庙宇称为“侵占者”显然毫无根据。

而针对有者指“庙宇故意拖延搬迁,以获得更有价值的新土地”一说,安比嘉也驳斥道,庙宇委员会一贯希望留在原址,并愿与新建的回教堂毗邻共存。

惟无论如何,她说,庙方最终已于25日同意搬迁至距离原址仅50公尺的新地点,以维持庙宇与当地社区的紧密联系,并保留其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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