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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女要求宣判为非回教徒上诉案 法院展延判词

(布城16日讯)联邦法院今日宣布保留私生女要求宣判为非回教徒上诉案的裁决。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文为首的九司今天聆听诉辩双方陈词,展延判词。
 
东姑麦润说:“法院将休庭,并择日裁决。”

另8名法官是上诉庭主席丹斯里诺哈娜,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查哈、拿督P娜妮丽、拿督阿都拉曼、拿督查芭丽雅、拿督斯里哈斯纳、拿督林添钻及拿督罗查丽雅。
 
上诉人罗斯丽扎(38岁)的父亲是回教徒,母亲为佛教徒。
 
她在2015年兴讼时,要求法庭宣判她并非是一名回教徒,因此回教法庭对她无司法权。

由已故佛教徒母亲带大

她声称,她是非婚生子女,并由已故佛教徒母亲带大。

她于2017年6月22日在莎阿南高庭败诉,接着上诉庭也在2018年4月25日驳回其上诉。
 
时任高庭司法专员拿督斯里顿马吉(现为高庭法官)认为,罗斯丽扎所提出的证据只显示其父母没有注册结婚,而没有注册结婚,并不代表婚姻不存在。

联邦法院在今年1月20日发出准令予罗斯丽扎,以让她就两道法律问题提出上诉,并由联邦法院定夺。 

较早前,罗斯丽扎的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陈词时说,高庭犯下法律错误,因为它在裁定罗斯丽扎的案件时,是以一出生就是回教徒的丽娜乔伊欲改信基督教的案件为依据。

斯里南说,高庭和上诉庭双双裁决其当事人的案件是属于回教法庭的权限,也是犯下法律错误。

“我们要说的是,这不是一宗脱教的案件,而是一宗申请人(罗斯丽扎)表明,她从来就不归属回教的案件。

“高庭引用丽娜乔的案件是错误的,因为两宗案件不能相提并论。”
 
他强调,尽管此案与脱离回教有关,但是民事高庭仍有权限去聆听及裁决。

原诉人双亲不曾结婚

“原诉人的双亲不曾结婚。现今也没有法律允许回教徒与非回教徒注册结婚。”

他指出,2 名原诉人,即罗斯丽扎与她已故的母亲不曾改信回教,而且罗斯丽扎的父母没有合法婚姻注册;这些证据没有被挑战。
 
代表雪州政府(第一答辩人)的州法律顾问拿督沙林苏伊,以及宗教理事会(第二答辩人)代表律师阿都拉欣指出,回教法庭才是定夺上诉人(罗斯丽扎)是否为一名回教徒的正确平台。

他们指出,根据向国民登记局申请身分证时所提呈的文件,罗斯丽扎是一名回教徒。

他们也指出,如果按回教法的婚姻,尽管没有注册,然而该段婚姻还是合法的。
 
不过,东姑麦文反复询问,以向沙林和阿都拉欣确认非婚生子女的归属,也就是父亲是回教徒,而母亲不是。

东姑麦文:假设说,一名回教徒男子和一名佛教徒女子同居,而孩子是在这段关系中诞生,这个孩子算是婚生(legitimate)的吗?

阿都拉欣:如果他们没有结婚,而且没有结婚的证据,这个孩子就是私生子女。

东姑麦文:如果孩子是私生子女,那孩子是要跟父亲还是母亲的宗教?

阿都拉欣:如果孩子是私生子女,那孩子就是跟母亲的宗教。

东姑麦文:根据回教原则,这个答案是否明确?

阿都拉欣: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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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娜哈欣任大法官

(吉隆坡12日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哈欣正式出任马来亚大法官一职,填补自2月以来的职位空缺。

马来亚大法官是马来西亚司法体系中第三高的职位。

自今年2月,前法官丹斯里莫哈末扎比丁退休后便一直悬空。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发表声明表示,哈斯娜哈欣已经完成就职宣誓仪式,另一方面,阿末特里鲁丁也已经宣誓就任联邦法院法官。

此外,有8位高庭法官宣誓为上诉庭法官,16位司法专员升任高庭法官,1位新司法专员也完成了就职宣誓。

哈斯娜哈欣是继希蒂·诺玛和扎哈拉·依布拉欣之后,第三位在司法体系中担任高职的女性。

现年65岁的哈斯娜哈欣,拥有马来亚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多个司法部门,在2016年被任命为上诉庭法官,2019年进入联邦法院。

另外,现年56岁的卸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被委任为联邦法院法官。

特里鲁丁于2023年9月担任总检察长,仅履职14个月,是任期最短的总检察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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