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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隆新高铁终止 国盟拟付营运公司年度赔偿金

(吉隆坡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在吉隆坡新加坡高铁项目终止后,国盟政府计划向一家私人公司支付年度赔偿金。

纳吉没有透露公司的名字。他还说,他被告知,政府的最高层已经同意启动国内的吉隆坡新山高铁项目,以代替终止的高铁。

他在面簿贴文说,政府已经选择了涉及的技术,并在没有任何招标的情况下将一家“朋党”私人公司指定为主要承包商兼营运公司。

他说:“国盟政府已经计划向营运公司支付年度补偿,因为从长远来看,高铁由于客运量减少和票价收入下降(如果不包括新加坡在内)将无法盈利。”

他说,如果政府继续其计划,以对国内不利的高铁项目代替已取消的高铁项目,那将令人心碎,而我国每年都将为亏本的营运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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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免变相无罪释放 总检署速重新提控纳吉

(八打灵再也27日讯)非政府组织敦促总检察署提供明确时间表,以便尽快在66亿令吉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案中,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出新指控。

高庭于去年11月27日裁决,面对6项失信66亿令吉政府资产控状的纳吉及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瑟里加博士获释但不等同无罪(DNAA)。

安盛专案行动召集人饶兆颖今日在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部分“重要人物”被告在最终完全释放之前,先获释但不等同无罪的模式令人担忧。

“总检察署在获释但不等同无罪获得批准后推迟提出新指控,这似乎是‘重要人物’被告随后获得相当于无罪释放,并完全摆脱困境的一种做法。”

她举例,大马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拿督哈莎娜在涉及失信1210万美元(约5040万令吉)的案件中,于2021年4月获得获释但不等同无罪,但因总检察署在16个月内未重新提控,最终被完全无罪释放。

“哈莎娜于2021年4月获释但不等同无罪,但当总检察署未能在16个月内重新提出指控时,她被完全无罪释放。”

速解密关键文件

饶兆颖指出,纳吉在IPIC案中的获释但不等同无罪,源于总检察署无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A条文,获取财政部列为“官方机密”的关键文件。因此,她呼吁政府尽快解密相关文件,以助检方起诉。

她说,如果纳吉因为总检察署未能提出新的指控或文件尚未解密而获得IPIC案的获释但不等同无罪,那政府必须对此负全部责任。

此次新闻发布会亦有净选盟、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中心(IDEAS)及大马人民倡导组织(HARAM)代表出席。

相关组织宣布,将每季度向总检察长杜苏基发出提醒,确保检察机关重新提控纳吉以维护司法公正,并避免滥用获释但不等同无罪作为“变相无罪释放”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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