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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土局前主席购酒店案 高庭11月4日判决

(吉隆坡3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在在购置酒店案中,面对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的控罪,辩方在传召6名证人出庭供证后,今日正式结案。
 
依沙的辩护律师拿督沙烈胡丁告诉高庭法官纳兹兰,辩方在其最后一名证人莫哈末扎克鲁完成供证后结案。

扎克鲁供证时说,他曾会见依沙的前特别政治事务官,以讨论联土局购买燃料一事。

纳兹兰择定于11月4日聆听控辨方双方的结案陈词,过后再裁决依沙的罪名是否成立。

他谕令双方在10月2日或之前入禀他们的书面陈词,并于10月16日之前做出答复。

依沙原本被控10项罪名,分别为1项失信和9项收贿罪。

纳兹兰在今年6月19日裁决,依沙所有收贿控状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谕令被告出庭自辩,不过,其失信控状获无罪释放。

法官说,控方已成功提呈确凿证据,证明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收贿罪行的每一项基本要素。

71岁的依沙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在这一选项下,他需接受控方盘问。

8月17日,依沙在自辩时否认,他针对砂州古晋的独立宫酒店及套房(Merdeka Palace Hotel & Suites)购置案,从其时任特别政治事务官莫哈末查西手中,通过9笔交易收取300万令吉,并表示他从未讨论或询问查西有关的购置案。

自辩环节分别定在8月17和19日,以及今天,为期3天。

9项控状指出,被告通过查西,收取来自Gegasan Abadi产业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依旺的309万令吉贿金,以作为协助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购置上述价值1亿6000万令吉的酒店的酬劳。

他被指由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在联土局大厦49楼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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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审计司报告指表现不佳 安华下令2局解释

(布城8日讯)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今日指示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和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针对它们在2022年总审计司报告中的表现,提呈完整报告。

他在布城警区总部的阿玛尼亚祈祷所(Surau Amaniah)参与周五聚礼后对记者说,解释通知已交予上述两个局,以提呈完整报告。

“是的,尽管是2022年的审计,但确实已发出通知,以便武装部队基金局(和土展局)提呈完整的解释。

“我们决定要有一份改进弱点的完整报告,如果有任何不理想的地方,我们必须采取行动。”

根据周三在下议院提呈的总审计司报告2022年联邦机构财报,联土局蒙受高达10亿零500万令吉的净亏损。

报告也揭露,武装部队基金局储备金自2020年以来,连续3年萎缩,分别是3亿7600万令吉、2亿8500万令吉(2021年),以及3亿3800万令吉(2022年)。

询及是否会亲自过目这两个局所提呈的报告,安华说:“会。我要求报告,我们给至少两周的时间,以提交报告,内阁将研究。”

谈到是否会配合2022年总审计司报告成立委员会的问题,他指出,相关部门和机构必须针对它们在报告中的表现,提供进一步说明。

“我们目前必须研究总审计司报告,随后让相关部门和机构提呈它们本身的解释,我们必须研究。”

较早前,安华也与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以及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一同在该祈祷所享用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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