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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裁决 AIAC前总监享免控权

(布城30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决,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前总监拿督桑德拉在任职期间享有免控权。

以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七司一致批准桑德拉的上诉,以恢复高庭宣判他作为该中心的前高级官员,在公职范围内所作出的行为,享有免控权的裁决。

东姑麦文说:“我们认为,在1992年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法令第二附表第二部分中所使用的‘司法程序’一词,包括刑事诉讼。”

联邦法院给予这道法律问题肯定的答案,即在上述法令第二附表中的“免于诉讼或其他司法程序”字句,包括刑事诉讼。 

随着七司批准桑德拉的上诉,推翻上诉庭的裁决,东姑麦文指总检察长拥有绝对和专属的裁量权,以提出或中止任何的刑事诉讼。

不过,她也指总检察长在适当、罕见和特殊的案件中,并没有绝对和不受约束的裁量权,以及这方面的裁量权可受到司法复核。

东姑麦文提到,桑德拉案是一宗合适的案件,以先通过司法复核定夺。除了桑德拉作为前高官所享有免控权的这一宣判,联邦法院并未恢复高庭的整个庭令。

另6名法官是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扎瓦维、潘斯里扎丽哈、拿督查峇丽雅、拿督哈敏达兴及拿督罗扎丽雅。

地庭撤销3项失信控状

去年6月25日,上诉庭裁决,定夺桑德拉免控权的恰当平台应该是在刑事法庭,而非民事法庭,以及他是否享有免控权的这一补救方法,应该是在控方提出证据后,在刑事法庭接受测试。

以拿督哈妮帕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当时批准外交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政府和总检察署提出的上诉,以撤销高庭在2019年12月31日批准桑德拉司法复核的裁决。

吉隆坡高庭之前批准桑德拉提出的司法复核,宣判他作为亚洲国际仲裁中心的前高级官员,在公职范围内的行为,享有免控权。

65岁的桑德拉是于2010至2018年后期担任该中心总监。去年1月22日,地庭法官阿祖拉撤销桑德拉面对的3项失信该中心逾100万令吉的控状,理由是他须遵从高庭裁决,即桑德拉在任职期间享有免控权。

桑德拉的律师团以拿督马利英迪亚为首,高级联邦律师纳古娜瓦蒂和苏扎娜代表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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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杨巧双:虽享免控权 国会议员仍须说实话

(赛城29日讯)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说,议员即使在议会上享有免控权,仍须依据准确的事实和数据发言。

她说,无论是国会或州议会,议员都应牢记自己的职责,即传达选区和选民的心声,而非个人。

“尤其当有了直播,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免控权的概念,听众不仅是坐在议会厅内的几个人,而是数以百万计的民众。即使有免控权,我们也必须在发言前确保言论所基于的情况是准确的事实,而非个人观点。”

杨巧双今日为斯里珍峇卡青年协会及Think City联办的“我们为我们(K2K)”青年议会开幕时这么指出。

她说,争执或争议性课题或许会引起民众注意,但她认为议员提出问题时也应该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我们为我们”青年议会在5月份召开首次会议后的提案,包括社区中的性骚扰课题、家庭收入低的社会经济问题、心理健康素养、更舒适和安全的人民房屋计划(PPR)、基础设施需求、对国家意识培养、金融素养和宗教基础项目的需求。

“我对这些非常符合当前需求和情况的提案感到钦佩,提案涵盖多个层面,但在工作中我不希望我们各自为政,因此我建议下次青年议会可邀请政府机构或相关部门代表一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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