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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市厅取缔家具店 业者:国安会没禁

(芙蓉20日讯)行动管控令(MCO)期间可经营的行业再度引起争议,芙蓉市政厅今日在市内进行取缔行动,谕令家具店马上关门暂停营业,否则将发出罚单。

根据家具业者今日所接到的通知指,芙蓉市政厅是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2条文(干扰附近居民)下禁止家具店在行动管控令期间营业。

家具店业者对于这项禁令感到匪夷所思,因为家具店并不在国家安全理事会所禁止操作的行业列表中,而拉杭查亚巴的多名家具店业者在接获警告后,也分别向警方及森贸消局询问,却被告知是可以开门营业,可是森卫生局却表示是禁止营业。

由于年关将近,不获营业将对家具业者造成严重的损失,加上家具店的面积比一般的店铺大,所要承担的租金相对多,因此希望地方政府能够给予明确的指示。

森州行政议员张聒翔受询时说,今早与森州安全理事会局长进行会议时,已把此事告诉对方,对方表明家具店不能营业,而贸消部指可操作的是家具制造业,并非家具店。

无论如何,他表示,家具店商家今日是接到市政厅执法组发出的通知,并非罚单,而情况尚未明朗化,商家勿过于担心,他将会协助解决。他表示,会再向执法组了解实际的情况,之后再作发布。

接获多名同业致电反映今日被市政厅警告不能营业,芙蓉金豪华家具店股东张剑峰说,目前金豪华位于芙蓉的两间店面还是继续营业。

他说,有关当局应该清楚的说明到底家私店在这段期间是否可以经营,而不是不同的执法单位给予不同的答案,让业者非常混淆。

他说:“政府部门各施各法, 地方行政又有自己一套, 官方指示不明确,让业者还要对各个政府部门不同的指令下花时间处理朝令夕改的政策。”

尽管如此,他感谢执法人员态度友善,仅给予警告性,不过还是希望地方政府部门慎重考虑各个层面的影响后,再做出最好的决定。

他披露,家具同业在疫情期间的生意非常惨淡,若这两个星期不能营业,就只好转攻网购市场。

马华森州联委会主席萧开文希望市政厅不要在商家面对疫情的经济压力下,刁难商家,一切应该以国家安全理事会为标准,不是朝令夕改,令商家难以适从。

他说,执法单位应该以同理心为出发点,不要随意执法,使到人民面对断粮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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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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