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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槟法庭坠楼列猝死案处理

(槟城11日讯)刑事案被告在槟城法庭坠楼案,警方已列为猝死案处理,当时负责押送被告上庭的2名庭警,将会在刑事法典第223条文面对调查。 

槟州总警长拿督沙哈布丁高级副总监指出,在刑事法典第223疏忽导致拘留嫌犯逃逸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今日在槟州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话。

他说,死者是因涉及严重致伤邻居,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5(严重伤人)条文,并于昨日在推事庭被判罚款2000令吉及监禁3个月,过后被带出法庭时由5楼坠地身亡,坠楼时双手仍被反铐。

他说,坠楼事件是于昨日中午约12时15分发生,死者(30岁)是在闻判后向庭警表示要如厕而乘机逃脱,并由5楼窗口跃下,坠落在法庭的后巷。护送他的庭警试图捉拿死者,惟却来不及反而伤及本身的左手和右手手指。 

他指出,死者拥有2项犯罪前科和4项毒品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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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疑为躲避媒体镜头 殴孕妻被告躲厕所

(新山17日讯)疑免“庐山真面目”被拍摄,被控殴打第三任怀孕妻子至昏迷的商人竟然躲在厕所,结果需出动庭警来“请”进法庭。

被告罗斯迈尼(41岁)今早在等候开庭时,疑为躲避媒体镜头,一度躲在厕所不愿出来。

地庭法官法蒂玛因迟迟未见被告现身,指示庭警将被告“请”进法庭。

法官较后在宣读判词时说,包括证人及控辩双方所提呈的种种证据显示,被告有致伤妻子。

她说,法庭因此宣判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25 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下,表面罪证成立,须在本月24日出庭自辩。

女受害人家属今日也到庭听审,而家属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兹林透露,受害人仍昏迷不醒,目前在家乡森美兰接受治疗。

此案主控官为巴丽阿嘉丽。被告代表律师沙烈因不克出席,由律师林廷杰代表。

根据报道,被告被控于2021年5月4日清晨6 时许,在其位于新山拉庆甘榜阿曼的组屋单位内,对当时正怀孕的38岁妻子嘉茜达拳打脚踢,打伤妻子头部、脸部及手,甚至将妻子踩在地上,造成妻子身受重伤。

据了解,女受害人是一名前公务员,她在案发后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急诊室救治,幸在同年11月成功剖腹生产。

警方随后迅速逮捕被告,并于2021年6月17日提控他上庭,惟他并不认罪。

去年3月,受害人家属透过森美兰宗教法庭,裁定受害人与被告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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