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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洗黑钱逾900万 公司董事不认罪

(吉隆坡8日讯)一名公司董事今日在地庭被控洗黑钱,所涉金额超过900万令吉。
 
现年77岁的刘国伦(译音)是发展商Semenyih Jaya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他在通译员以英语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通过34次交易,将为数915万5644令吉23仙的非法活动收益,由其丰隆银行的定存户头,转移至其同一家银行的来往户头,以此洗黑钱。
 
他被指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9月19日之间,在霹雳路的丰隆大厦犯罪,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5年,以及罚款不少过犯罪金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沙菲娜斯副检察司建议以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
 
被告的辩护律师德瓦南丹要求将保金降至3万令吉,因为其当事人百病缠身,包括患有肠癌、心脏病,以及脊椎病。
 
“虽然我当事人百病缠身,但他每一次被警方传召协助调查,他都全力配合。”
 
法官哈斯布拉批准被告以3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是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为止,以及择定此案于7月20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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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指涉洗黑钱 女商人遭“警官”骗 114万

(新山23日讯)女商人接诈骗电话,遭一名自称是“哈伦警官”的男子骗走逾114万令吉。

这名37岁的本地女商人是在10月31日下午约3时接到一通快递公司来电,指她名下的一个包裹内含有支票簿及银行令牌(Token Bank)。

由于女商人否认有此包裹,电话随后被转接予一名“假警官”处理,不料这通电话令她身陷电话骗局,最终损失114万零320令吉。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马发文告指出,警方于昨日接获女商人的投报后,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欺骗)条文调查此案。

他说,女商人称与之通话的警官是“哈伦警官”,对方指女商人名下一张信用卡涉嫌欺诈及洗黑钱活动,因此指示女商人将名下所有的资金转移至指定的银行户头,以配合国家银行的调查。

“女商人担心面临法律制裁,于是在短时间内按照对方的指示,转账114万零320令吉到指定的银行户头。”

他说,该名假警官随后再次要求女商人转账,女商人才开始怀疑自己受骗,于昨日到警局向警方求助。

“希望民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声称来自执法机构的来电,更不要轻易转移资金,因为执法机构绝不会要求民众将资金转至任何户头接受调查。 ”

误坠电话诈骗圈套

老妇痛失26万

另一方面,关丹老妇误坠电话诈骗圈套,交出银行提款卡及密码后遭盗提逾26万令吉储蓄。

这名六旬妇人是误陷关于网上赌博、洗黑钱的电话诈骗圈套,才会一时不慎赔上养老钱。

彭州总警长拿督斯里雅哈亚发文告指出,一名61岁的巫裔妇女日前向立卑警方投报,指她于9月29日接到谎称来自全国诈骗回应中心的假官员来电,指她涉及网上赌博和洗黑钱。

他说,该通来电随后被转接至一名假警员接听,假警员告知女事主名下一个银行户头被汇入一笔来历不明的118万令吉,因此需配合调查。

“女事主于是在10月27日按对方指示将朝圣基金户头的12万令吉存款转入另一个名下银行户头,并且将相关户头的提款卡和密码置放在指定地点供调查,岂料她事后发现户头内的26万950令吉已被人全数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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