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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建议修反贩卖人口法令 提高至监禁逾20年并鞭刑

(吉隆坡10日讯)警方建议在修正的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中,将涉及贩运人口和偷运移民的不法集团成员的监禁期限,提高至20年以上并加鞭刑。

目前,在该法令下罪成者,可被判1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旗下的反贩卖人口组(情报/取缔)警监谢鸿方接受“马新社电视”专访时说,该法令的修正目前还等待国会的批准。

他说,警方已将此事带上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理事会进行讨论,以便能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来对付这些不法集团。

他说,以此同时,警方也使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对付这些犯罪分子。

“我们是从2019年开始使用SOSMA对付这类犯罪活动,它对犯罪集团造成重大冲击,因为涉及者将在有组织犯罪的罪名下受对付。”

他说,在SOSMA下,警方可以将嫌犯扣留得更久,以进行调查。

他说:去年警方共瓦解6贩运人口集团,共有146起案件是涉及贩卖人口及贩运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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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士雅丁:摆脱贪腐印象 需修法赋反贪会提控权

(吉隆坡22日讯)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博士认为,有必要修法以赋予反贪污委员会提控权,同时交由国会监督反贪会的运作,但不插手提控事务。 

莱士雅丁也是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JKMR)主席,他说,为了让大马摆脱“全球最贪腐的国家”的负面印象,需要修改现有的法令。 

他向《马来西亚前锋报》说,他与国会反贪污特别委员会委员探讨后,认为可通过修改联邦宪法第145条文,赋予反贪会提控权,同时允许总检察长代表反贪会或任何重要机构提控。 

他指出,该委员会也建议,允许国会在反贪会法令第14及15条文下,监督反贪会的运作,惟不插手提控事务。 

“这是我们认为在大马被指为‘最贪腐的国家’后,能够采取的最好方案,我们无法摆脱,这也是事实,甚至有淡米尔电影也有提及此事。” 

他进一步指出,目前我国在联邦宪法第145条文阐明,总检察长可以提控、进行和终止刑事程序的酌情权。 

他认为,当年是李德委员会(Suruhanjaya Reid)草拟联邦宪法,我国自1957年独立后仍沿用至今,而政府在这65年来都从未检讨145条文,是时候针对源自殖民时代的联邦宪法做出修订,以符合当前的国家情况。 

“政府是时候调整与提控权相关的法令,以便让反贪会可自行决定提控,不受任何一方影响或干预。” 

“反贪会应交由国会来监督,而非政府行政机关。目前反贪会是受行政单位即是意味着由首相监管,也就是或多或少对于反贪会执行工作,或对反贪会领导一方会有影响。” 

鉴于此,他认为反贪会理应被赋予可以由总检察长或该会本身的主控官进行提控的权力,而这必须在法律明文规定。 

“联邦宪法第145条文可稍作修改,总检察长可赋予反贪会或任何重要机构提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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