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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映兴命案主谋逃死刑 死者家属斥二次伤害

(古来18日讯)“作为一个正常人,你有可能接受这样的判决吗?”

随着16年前轰动一时的国中校花兼高材生赖映兴遭撕票案的主谋在前天逃过一死,获联邦法院改判40年监禁及鞭笞5下后,家属形容,这是对家属的第二次伤害。

赖映兴的大姐赖颖慧(36岁)今天在母亲谢秀萍(62岁)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说,全家人都很关心映兴案件的进展,从2008年至2011年,被告被带到古来推事庭面控再到高庭,全家人都会到法庭聆听案情。

她说,在被告遭判死刑后,他们也一直尝试向相熟的警员了解被告的情况,但一直没有头绪。

她指出,他们是在亲友的通知下,才通过社媒得知被告逃过死刑。

她说:“我们不了解法律。去年当废死法案通过时,我们以为废死只是针对法案通过后的新案件,没想到映兴案的被告被判死刑已10多年,竟然可以改判,这对家属来说根本就是二度伤害。

上诉盼维持死刑

“我们很需要一个合理的判决。我们将咨询律师,以了解如何采取上诉行动,让被告保持死刑的原判。”

她说,根据判决,被告在绑架及谋杀罪名下,各被改判40年监禁,但却是同时期执行,这意味被告只要再坐牢20多年,就可以出来,家属面对被报复的可能性,对家属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她指杀人、烧尸、毁尸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迄今3名涉案者及家属都没有向他们道歉,之前上庭时更以仇视及凶悍的眼神瞪他们,一点都没有忏悔。

现年38岁的郑锦洪,是根据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的死刑判决。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聆听控方和联邦法院委派的律师彭功成的陈词后,经过大约15分钟的商议,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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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致伤2妇女 刀匪2小时后落网

(古来9日讯)上周五涉嫌持巴冷刀抢劫并致伤两名妇女的刀匪,古来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行动,未及2小时内逮捕了涉案嫌犯。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助理总监披露,警方于上午8时26分接到报案,称一名印尼籍女子在柔佛州古来斯里布特拉路的一间餐厅后巷发生持械抢劫案。

他说,这名52岁的受害者左臂受伤,据信是被砍刀砍伤。

陈胜利补充说,受害者在古来医院(天猛公斯里马哈拉惹敦依布拉欣医院)接受治疗,目前情况稳定。

“同一天,我们还接到一名36岁当地女子的报案,称上午8时45分左右,在士乃槟榔苑的英碧安乌达玛路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

“根据情报,珍珠里尼警局的警员于上午10时零5分左右在士姑来区朝振林山方向的一家加油站,拘捕了一名可疑的摩托车手。”

陈胜利指出,警方调查发现,在其背包中发现了可疑物品,调查显示他涉及4月4日在古来发生的两起抢劫案。

“起获的物品包括一辆野马哈Y15ZR摩哆、数类手提包、背包、钱包、多台手机、成人及小孩身分证、一本印尼护照、一枚戒指、一条手链、各类面值现金及装有铁剪、螺丝起子、剪刀和锯子的工具箱”

“落网的嫌犯有 15项刑事和毒品案前科,初步尿液筛查检测也显示对冰毒呈阳性反应。”

根据刑事法典第392/397条文(抢劫及企图致死或重伤)以及第394条文(抢劫伤人),该男子因持械抢劫被拘留七天至 本月11 日,以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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