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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素沁:应设防疫执法委会监督执法单位廉洁

(吉隆坡10日讯)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认为,政府有必要设立防疫执法委员会,负责监督在抗疫期间执法单位的行为检点与廉洁,避免让人民成为害群之马滥权之下的受害者。

她指在行动管控令开始至今,执法单位如警队及地方执法当局等被指涉嫌贪污、滥权事件常在坊间流传,设立上述委员会可以维护执法单位的威严及良好形象,对双方皆公平。

“委员会应纳入朝野议员代表、反贪污委员会、总检察署、警队廉正局等单位,以便接获公众投诉后,针对事件迅速展开调查,拨乱反正。”

她是针对报道指雪州万挠一名青年只是用手拉下口罩至嘴唇上方数秒,就被警方以没戴口罩为由开出1000令吉罚单,令他不禁委屈得掉泪一事,发表谈话。

郭素沁认为,面对无情的疫情,执法单位需严厉且以杀一儆百的方式对付违反防疫条例者,以便保障人民安全,但严厉执法的前提需是一视同仁及官民同罪,而不是出现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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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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