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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占巴基:告密者须依法举报 “不得先公开后求保护”

(吉隆坡17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保证,将根据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保护告密者。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表示,公众对举报者的概念往往存在误解,有些人认为只要掌握贪污信息即可申请保护。

他说,国家有法律和程序确保告密者免受不当报复,但必须依法进行,以确保其有效性并防止滥用。

“首先,一个人不能将关于犯罪的信息公开后,再申请告密者保护。这是因为他可能已经暴露了自己的身分,并披露了尚未验证真实性的信息。

“因此,在他向执法机构举报或投诉之前,期望执法机构保证其安全是不合理的。”

他近日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这么说。

违法者无权享保护

此外,阿占巴基表示,若告密者本人涉及其所揭发的违法行为,将无法申请告密者保护,这在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第11(1)条文中已明确规定。 

“条文规定,如果发现告密者也参与其所揭发的不当行为,执法机构可以撤销对告密者的保护。”

他指出,在符合相关法令规定的条件下,反贪会将确保告密者的身分和提供的信息保密,不会向任何人透露,包括在法庭审理期间。 

“告密者不会因披露行为而受到民事、刑事或纪律处分,同时也受到保护。与告密者有关系或联系的人也会受到保护。”

阿占巴基说,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5条文也规定,未能举报贿赂、承诺或献议的人,可能会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和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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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促告密者速报案 若泄敏感信息不保护

(加影16日讯)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敦促“告密者”尽快到反贪污委员会报案,以便根据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启动保护程序。

他提醒,若对方擅自泄露敏感信息或本身涉及违法行为,将失去保护资格。

阿占巴基指出,截至目前,告密者尚未向反贪会正式报案。他在周六的反贪会与媒体活动中致辞时提到,尽管未具体点名案件,但事件疑似与沙巴州政府高层的涉嫌贪污案件有关。

他表示,为了尊重律师的法律专业,反贪会已派出两名官员与告密者的律师私下会面。然而,他对告密者将视频交由媒体并引发争议一事表示不作评论。

阿占巴基进一步解释,告密者保护机制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若举报人先行将未核实的信息对外公开,导致个人身分暴露后才寻求保护,这种行为并不合理。此外,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举报人本身也涉及所揭发案件的违法行为,其保护资格将被依法取消。

他强调,告密者的身份及其所提供的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即使在司法程序中也不会被公开。举报人因揭发行为不会面临民事、刑事或纪律处分,相关法律还将保障其免受因举报而产生不利后果。

阿占巴基补充,根据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与告密者相关的所有人士也将受到执法机构的保护。这些措施旨在确保举报者能够安心揭露不法行为,而不必担心自身安全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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