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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乱起价 商家或罚最高50万元

(吉隆坡24日讯)商家不要乱乱抬高食用油价格,否则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甚至惹上牢狱之灾!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提醒商家,切勿随意抬高食用油价格,否则将根据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牟利法令第14(1)条文下被对付。

“如果被定罪,则经销商可以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企业/公司以及非公司/个人则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亚历山大在文告说,贸消部已实施GORENG 3.0行动,以便在食用油制造商和包装阶段防止食用油泄漏。GORENG 3.0行动非常有效地确保了市场上有补贴的1公斤食用油的供应,并为马来西亚人所享用。

他说,1公斤袋装食用油供应稳定和足够。每月多达6万公吨(或每年72万公吨)1公斤的补贴食用油已在全国范围内分发,包括在农村地区。

“这个生产和分配量是足以供3270万马来西亚人享用。这个动作提供我国食用油价格的市场平衡。消费者可以选择负担得起的食用油,1公斤塑料袋装食用油仅售2令吉5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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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逾百包补贴食油 杂货店只卖熟客遭取缔

(太平9日讯)峇都古劳一间杂货店囤存百余包1公斤的补贴食用油,却只卖给熟客,结果遭霹雳州内贸局太平分局执法人员突击,在杂货店内搜获了价值350令吉的140公斤食用油。

霹雳州内贸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今日发文告说,该局是在接获公众人士的投诉,指上述杂货店只售卖1公斤包装食用油予熟客后,于是通过“乔装行动”(OPS SAMAR)展开试探购买,结果被店员告知食用油已售罄。

他续说,一队执法人员过后于本月8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突击该杂货店,结果在储存室内发现共有140包1公斤的补贴食用油。

他表示,执法人员于是采取行动,充公所有140包,总值350令吉的食用油,并援引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进行调查。

他也警告,无论是个人或公司都须遵循上述法令,一旦个人被定罪,可被罚不超过100万令吉,若是公司被定罪,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若重犯则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他也说,该部不会对任何涉及滥用统制品活动的人士或集团妥协,且会采取严厉行动,将犯案者控上法庭。

他表示,内贸局也会持续执行“反操纵和泄密行动”,通过群众活动展开执法,以便解决操纵商业活动,包括预防曲解统制品、抵抗电子商诈骗、打击垄断或出现垄断联盟。

他也指,若面对上述情况,可通过下列管道投诉:WhatsApp 019-848 8000、投诉官网:https://eaduan.kpdn.gov.my、传呼中心1-800-886-800、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通过手机应用程式Ez ADU KPDNH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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