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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驳回反贪会 申请充公巫统北根70万

(吉隆坡17日讯)高庭今日驳回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要求充公巫统北根区部银行户头内70万令吉的申请。

该户头内的上述资金被疑源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所以反贪会申请将其充公,后者也列41造列为答辩人,其中巫统北根区部为第一答辩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为第4 答辩人,而其儿子,也是北根巫青区团团长拿督莫哈末尼扎为第8 答辩人。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末沙礼尔在判决时说,申请人,即反贪会,未能满足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条文下阐明的条件,也难于举证证明41名答辩人触犯法令。

他说,“充公财产是需要经过严谨的法律程序,因为这触及联邦宪法第13条文所给予的保障,在不可有任何欠缺的情况下,法庭驳回(反贪会)申请。”

法官也提到,在所有可能性下,如果要法庭接纳申请人的假设,也就是这笔在2018年6 月25日所扣押的款项属于非法活动收益,则截至2017年1 月31日的账户余额,实际上仅可略多于1 万令吉,这已强力否定这类假设。

“更何况,申请人没有尝试反驳这个由答辩人所提出的具体主张,我只好认为,申请人承认这一事实。

“鉴于此,我裁决申请人无法证明概率权衡,以证明所被扣押的70万令吉,是属于非法活动收益。”

他指出,该笔钱已被北根巫统花费的事实并非关键,重要的是,诚如答辩人所言,申请人无法证明这笔被冻结的款项,随后成为第4 个账户的诉讼主题。

“细读第1 个和第4 个账户的个别账号,就可明显看出这一点。”

他指出,答辩人表明,这笔70万令吉已全数用于支付第一答辩人的水电费、购买设备和其他付款,以及第一答辩人在接到冻结令之日的账户余额,并非来自纳吉的账户。

此外,反贪会副检察司阿都拉西在庭外告诉记者,申请方将针对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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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发表煽动言论 慕尤丁案交高庭审理

(哥打峇鲁27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申请,以将他被控在能吉利州议席补选竞选期间,发表煽动言论一案,从话望生地庭移交高庭审理。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都拉批准辩方的这项申请。

慕尤丁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今日受询时对马新社指出,辩方所提出的理由包括,此案存在复杂的法律问题,以及料将出现不寻常的难题,特别是在1948年煽动法令中,一些条文所涉及的宪法课题。

他说,这宗案件涉及前首相,并获媒体高度,以及具有公共利益,因此应在高庭审理。

慕尤丁的律师团在本月初申请将案件由话望生地庭移交哥打峇鲁高庭审理。 

控状指出,在能吉利州席补选竞选期间,慕尤丁于2024年8月14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50分之间,在柏拉苏垦殖区Semai Bakti礼堂,发表煽动言论。

他当时声称在第15届全国大选之后,虽然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获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没获得国家元首召见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被指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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