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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彦铬录影被捕 律师公会:拍警方没触法

(吉隆坡8日讯)针对马大学运分子黄彦铬在警方展开突击搜查时进行录影而被捕一事,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强调,拍摄警方之举并未触犯条例,只要警方依法履行职责,就没理由阻止他人录影。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沙林巴西说,一些国家如美国与英国的执法人员以随身摄录机(Body Camera)与仪表板摄录机记录他们在执勤过程中与公众的互动,也防止警察的不当行为。 

他发文告说,即使在大马,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也曾在2019年9月19日说过,对执法人员使用随身摄像机可防止滥用行为,并确保警队的透明度。

该会认为,在没有涉及公开暴力下,对警方的突击搜查或逮捕进行录影,不能也不应被解释为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的侵略性或威胁性行为。

该会敦促警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合理地行使其法定酌处权。

黄彦铬被指控于昨日在警方前往马大新青年主席叶纹清住家展开搜查时,因以直播方式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而遭当场逮捕。他今早获得警方口头保释,结束了超过10小时的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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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彦铬撤案申请遭驳回 推事择定626审妨碍执法案

(八打灵再也31日讯)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要求撤销妨碍警方执法案的申请,今日遭到推事庭驳回。

推事沙里尔安努亚宣布裁决后,也择定6月26日及27日上午11时审理这起案件。

“推事庭详细研究申请方与答辩方(控方)的宣誓书并听取双方陈述后,决定驳回该申请。”

黄彦铬在庭外向记者提出,对今日的裁决表示失望,并考虑就这起案件提出民事诉讼,起诉政府与警方。

“在与律师团队讨论的时候,我们相当有信心可以成功撤销控状,因为控方是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提控我违反警察执法。甚至说,这个提控是不应该存在的。”

他表示,此案与他在马大毕业典礼上举牌抗议的案件相比,来得更为重要,因为此案关乎民众是否有权在警方执法时拍摄,以保护自身安全。

黄彦铬代表律师是沙斯德温、张嘉恩、廖品淳及陈月慧;控方代表为副检察司阿斯玛占里。

黄彦铬被控在4年前,在警察到八打灵再也的一间住家搜查时,阻碍警方的执法工作。

黄彦铬2020年在推事庭面对上述控状,对于李罗伯特助理警监对他作出阻碍警察办公的指控,他否认有罪。

他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188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不超过一个月监禁、最高4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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