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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撤回对里扎起诉

(吉隆坡25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撤回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的起诉,后者被指控挪用1MDB约2亿4800万美元(10亿6883万令吉)的资金来资助电影制作和购买各类房地产。

1MDB及其三家子公司的代表律师拉宾德拉昨日向高庭阐明,他已接到指示撤回针对所有被告的案件。

里扎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表示,他对此没有异议。

法官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随后指示各方提交诉讼费用的陈词,并定于本月28日对此案作出裁决。

结束庭审后,里扎的另一名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向媒体表示,此次撤回起诉是基于答辩方证人,即反贪会特别行动组主任拿督莫哈末赞里的证词。

他说,被告已向总检察署提交一份陈述,以达成全球和解。

莫哈末赞里在证词中表示,总检察署已接受相关申请,并于2020年5月14日在地庭记录了一项和解判决,以作为本案的全球和解方案。

现年48岁的里扎是红岩电影公司的拥有人,并且是电影《华尔街之狼》的制片人。

吉隆坡地庭于2020年5月14日宣判,被控涉嫌挪用1MDB资金5项洗黑钱罪的里扎获释但不等于无罪(DNAA),涉及金额高达2亿4800万美元。

案件于去年10月16日开庭审理,原告1MDB及其三家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 Energy Holdings Limited、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传唤3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包括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和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隆阿兹拉。

1MDB及其3家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入禀法庭,指控里扎及其2家公司在2011年及2012年从1MDB获得约2亿4800万美元资金,答辩人把该笔资金用于个人及盟友的利益,包括用来制作电影及购买各式房地产。

1MDB指控里扎滥用从在逃富商刘特佐那里获得的资金,或在未对资金来源进行必要查询的情况下,采取了疏忽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因此,起诉方要求法庭裁决里扎对挪用和不当使用资金负责,并要求退还被挪用的资金。

里扎及其2家公司在2021年10月25日提呈答辩书,声称他们是向沙地阿拉伯王室或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借钱,以在美国制作数部电影,相关资金并非来自1M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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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前主席否认刘特佐是纳吉代理人 一切决定通过开会达成

(布城24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主席丹斯里仄罗丁今日驳斥,在逃商人刘特佐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理人的指控。

仄罗丁供称,1MDB做出的所有决定,都是基于管理层和顾问的建议,通过讨论达成,没有任何外部影响,特别是来自刘特佐的影响。

他表示,他私下也从未被告知刘特佐是纳吉的代理人。

纳吉被控涉嫌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件今日继续自辩阶段,现年75岁的仄罗丁是以辩方证人身分出庭供证。

不过,仄罗丁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询问时,表示刘特佐及其同事唐敬志(译音)曾应管理层的邀请,参加了1MDB会议。

“据我在董事会的经验,决策是基于管理层和顾问提出的信息和建议,在讨论后达成。由于我是非执行主席,我依靠管理层和顾问来指导董事会的所有决策过程。董事会的决定始终以共识,而非多数票的方式做出。”

他说,他在2009至2016年担任1MDB董事的期间,没有其他人指导或影响董事会做出决定。

对于刘特佐及唐敬志出席会议的情况,仄罗丁表示,两人出席了1MDB董事会会议,该会议涉及与沙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拟建的合资企业。

仄罗丁同时驳斥有关1MDB是以由上而下方式运作的说法,即管理层只有在获得纳吉批准后,才会执行决定。

“纳吉的签名是公司治理法的程序要求,并不决定或胁迫董事会的决定。董事会根据尽职调查和提出的建议做出判断。”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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