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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失踪超过15小时 警方增派人手出动搜寻犬

(新山21日讯)6岁华裔女童廖家慧于昨晚约8时30分在Eco Galleria失踪,至今已失踪超过15小时,警方今早已增派人手,甚至出动警犬以协助寻找失踪女童。

马青柔佛州分团团长邢智立在脸书发文证实这一点。

他指柔佛州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的警长已到现场展开调查,也增派人手寻找。

而根据网民上传的视频,显示警方也出动了K9搜寻犬“Milo”到现场,通过失踪女孩的玩偶与斜背包留下的气味,在现场不断探查。

此外,也有网民认为,若是遭拐走,有心人士可在12小时内,将女童带往其他州属,因此纷纷在网上呼吁居住在其他州属的民众,协助寻人。

“其他州的网民也帮忙发帖,4个小时就能被带往吉隆坡了。”

网民也为女童祈祷,希望女童能平安回家。

根据现场闭路电视画面,最后一次拍摄到廖家慧,是于昨日下午1时39分。当时可见廖家慧身穿一件白色,带有米奇老鼠图案的T恤,以及一件短裤。

画面也显示,当时女童的前方,似乎有一名长发女子,惟暂不清楚该女子是否为其母亲。

6岁华裔女童廖家慧,于昨晚约8时30分,在柔佛新山Eco Galleria举行的Ifood Bon Idori活动,与家人逛街时不慎走散。孩子的父母也已经备案。

而孩子的父母与亲友通过社交媒体,希望网民协助他们寻找孩童的下落。

据了解,辅警为协助寻找孩子,更逐辆轿车拦截盘查,此举也造成现场严重塞车。

凡发现女孩者,可联络孩子的父母(016-954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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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廖家慧失踪】嫌犯明法庭面对15控状

(新山7日讯)涉嫌6岁女童失踪案的31岁男嫌犯,明天将分别新山和古来的法庭,面对15项控状,包括拐带儿童、秘密非法禁锢、拥有猥亵物品、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等。

柔佛州总警长古马今晚发文告指出,嫌犯将于8月8日分别在新山法庭及古来推事庭面控。

他说,警方向柔佛州副检察司办公室提呈了2份调查报告, 事关嫌犯在于今年7月20日在新山Eco Galleria掳走一名6岁女童,因此获准对嫌犯提出15项控状。

他促请民众尤其父母时刻监督孩子的活动和身心灵发展, 以及早发现儿童性侵罪案的发生,让干案者受到法律制裁。

他说,若有任何情报,可联系柔佛州警方热线(019-279 2095)或行动室联络号码 (07-221 2999)。

嫌犯是于7月23日凌晨4时45分许被捕后,被警方押至新山法庭申请延扣7天至7月29日,并于7月29日第二度被带往新山法庭获准延长扣留6天至本月4日期满,在同日再遭警方援引上述2项法律条文逮捕调查。警方随后在隔天(5日)将嫌犯押至古来法庭申请延扣令,获准延扣至本月10日。

古马在文告中列明的控状如下:

一、1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63(绑架)条文的控状,即绑架被合法监护的儿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及罚款;

二、1项触犯刑事法典第346(秘密非法禁锢)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

三、7项触犯刑事法典第292 (拥有猥褻物品)条文的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四、4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8(b)条文,即拥有、 收集及索取儿童色情照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15年及鞭笞不少过3下;

五、1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0条文,即拥有性虐待儿童的物品,一旦罪成,可被 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六、1项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5(a)(ii)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 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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