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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谋杀5岁男孩 母亲与男友判死刑

(槟城24日讯)槟城高庭今天判决,涉嫌在6年前谋杀一名5岁男孩的母亲及其男友死刑! 

司法专员拿督阿末沙里尔在下判时说,因辩方无法挑起控方证据疑点,因此判决罪名成立,两名被告将被判处绞刑。 

首被告沙拉瓦南古马(30岁),来自巴生,是一名保安人员;次被告是男童母亲嘉雅特丽(36岁),来自吉打,是家庭主妇。他们被控于2014年9月20日上午8时至9月27日下午4时05分之间,在居林一住宅内,谋杀5岁男童卡威亚拉山,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司法专员在下判时说,男被告在警方的报案书中,指本身在当年9月21日时上班,有不在场证据,但20日才是案发当天,因此不在场证据不被接受。 

他说,女被告指案发时目睹男被告打其儿子,但身为母亲,未保护孩子的生命,也是不合理的。 

“在首被告用毯子包裹死者后,她还留在家中4个小时,但却没有向警方或屋外任何人求助。任何母亲都会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孩子,自己的血肉,即便面对生命危险,但她在目睹孩子被杀后,还清洗浴室地面上的血迹,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做这样的事。” 

此案,警方是在两名被告的告知下,于2014年9月29日在威中武吉丁雅一油棕园,找到死者尸体。 

两名被告聆听判决后,神情泰然。 

男被告律师为巴迪班,女被告律师为贾比尔。被告律师都指,他们会提出上诉。 

主控官为雅欣妮莎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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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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